热词:扶贫腐败作风问题处理结果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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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2020-10-15   

银川市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机构、直属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干部管理室、宣教政研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追逃追赃办公室)、第一执纪监督室至第四执纪监督室、第一审查调查室至第四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直属单位为纪律审查服务中心。派驻纪检监察组包括: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派出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处理委机关日常事务,协助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做好政务工作;负责市纪委全委会、常委会、市监委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负责有关文件文稿起草、公文处理、通报和信息编发、议案、建议、提案处理等工作;负责市纪委全会、常委会、市监委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行政管理、后勤服务、保密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机关对外联络和联系市纪委委员工作。

干部管理室: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纪委监委机关、巡察、派驻机构、县(市)区纪委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巡察、派驻机构干部培训工作和年度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党的建设、日常政治学习、纪律作风建设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和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工作等。

宣教政研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做好机关新闻事务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平台的维护管理和党风廉政月刊编撰工作,做好网络舆情信息和网上舆论引导,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委机关中心组理论学习筹备与服务工作;起草、修订党风廉政建设等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制度,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清理等工作;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撰写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及有关文稿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贯彻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考核检查工作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综合协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监督执纪问责,组织协调纠治“四风”等作风问题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涉农扶贫领域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指导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综合协调“电视问政”等媒体曝光问题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及追责问责工作。

信访室: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及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务处分及其他处理的申诉。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电话及网络举报的受理和处置工作,向委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室移送反映市管干部和单位有关举报件,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转(交)办有关举报件。汇总统计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提供信访举报分析信息。督促指导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信访举报工作。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

案件监督管理室(追逃追赃办公室):负责委机关权限范围内问题线索的受理和集中统一管理;负责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案件的跟踪督办;负责对查办案件及其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对涉案款物的管理;负责对市委管理干部任职、出国(境)、评先评优前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负责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领导纪律审查服务中心工作;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银川市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追逃追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一监督检查室至第四监督检查室: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县(市)区和部门党组织、党员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等情况;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县(市)区和部门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县(市)区和部门党组织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负责监督监察对象遵守国家法律、执行上级决定、廉洁从业从政、秉公用权等情况;制定执纪监督部门规范性文件,规范工作程序。

第五审查调查室至第八审查调查室:负责对市直单位党组织,县(市)区党委、纪委等党组织和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党内法规和党的纪律的比较重要或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置建议;负责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他领导人员的问责调查,参与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依法调查管辖范围内的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提出处置建议;做好移交问题线索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巡视巡察。

案件审理室:审理市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及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案件、报批、备案或征求意见的案件;审理需呈报上级党委、纪委监委,同级党委、政府审批的案件;承办对不起诉决定的复议事项;承办纪委监委处分到期解除及恢复党员权利的案件;承办本级纪委监委受处分人员的教育回访工作;承办监委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检查本级和下级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工作;承办涉法案件证据材料的审核工作,审结后移送。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审查调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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