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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纪委监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1-10-12 14:45

2020年以来,银川市纪委监委按照区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紧扣《银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具体要求,创新观念、与时俱进,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从严治党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现将我委今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治市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联系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组织机构保障。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把依法治市工作任务纳入我委工作全局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定期组织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切实做到把依法治市工作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结合领导干部交流调整,及时调整充实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效保证了组织机构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认真制定委机关2020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市纪委监委依法治市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加大学法用法力度,确保依法依规监督执纪问责。坚持和完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重点抓好班子成员的普法工作,在每月一次的机关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定期安排法律法规的学习内容,先后组织学习了宪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内容,不断提高中心组成员学法用法意识。坚持和完善机关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以《宪法》《监察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党纪党规为教材,结合机关每天二十分钟“晨学”、干部职工大会、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将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的学习穿插到干部理论和业务学习之中。坚持和完善学法考试(测试)和登记制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司法局、相关部门以及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委机关内部举办的各项学法测试活动。组织委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七五”普法网络学习考试、“法宣在线”测试、“草原普法专题考试“非法集资”法律知识专题考试和保密知识竞赛有奖竞答;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委机关干部参加主题教育和党章党规党纪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等。每次测试都进行统一安排,并登记备案成绩,干部职工测试合格率均达到100%。

(二)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针对2009年我委牵头起草以市委名义印发的15项问责制度的清理工作,主动向自治区纪委监委请示汇报,先后组织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住建局等20多家单位2次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梳理汇总各部门、委机关各室意见建议,对清理工作进行任务分工,全程跟踪督办,现已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后续提交市纪委常委会审议。严格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部署要求,抓好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制度规范建设年”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统筹协调推进。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已新建制度100项,修订完善99项,予以废止104项,宣布失效10项。其中,市纪委监委机关已新建制度46项,修订完善17项,予以废止15项。

(三)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请示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情况和重要法治决定、方案备案情况。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求,及时报送我委法治工作情况。年初报送了我委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时反馈依法治市委员会征求意见,年中、年底及时报送半年和年度依法治市工作总结。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市请示报告制度,对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市重大政策措施或拟开展的重要工作,均及时向委员会请示报告。有关法治工作领域的重要决定和方案出台前,及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备案。

(四)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压紧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市委主动扛起主体责任,出台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具体措施及任务分工方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指导性文件坚持市级领导包抓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将全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为8个方面62项具体任务,明确市级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做到建账立账、责任到人。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协助职责,指导6个县(市)区和77个市直部门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坚持“双查双述双报告”制度,年初组织召开全市2019年度落实“两个责任”述责述廉汇报会,83个县区和部门党组织书记、41个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分别就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述职述责,接受市纪委委员评议。根据评议结果,约谈排名靠后的24家市直部门党组织书记和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6月份,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队督导调研市直部门和园区“两个责任”落实及疫情防控工作。8月7日,组织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分析问题、查找不足,推动全年任务落实,不断强化统筹推进、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联系片区季度例会工作制度,每季度听取联系县区和派驻机构工作情况汇报,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推进会精神,出台《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与驻在(监督)部门党委(党组)沟通协调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与驻在(监督)部门党委(党组)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五)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市纪委常委会先后7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赵乐际同志在甘肃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和中央纪委2020年专项治理指导意见,及时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召开2020年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决胜年动员部署会,印发治理要点,实行三级包抓机制,市纪委监委6名班子成员一对一包抓6个县(市)区;县(市)区纪委监委42名班子成员分别包乡抓村;全市216名纪检监察干部包抓1047户建档立卡扶贫户和边缘户,不完成任务不脱钩,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包扶责任人把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全面梳理排查市本级和6个县(市)区2018年以来受理的276条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市纪委监委6名班子成员分别带队组成6个监督检查组,先后14次深入6个县(市)区,围绕脱贫攻坚工作绩效、“两不愁三保障”“四查四补”“四个不摘”等中央和区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30个,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围绕脱贫攻坚,先后举办2期“电视问政”,曝光扶贫领域问题21个,处理29人,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今年以来,全市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44条,立案16起,党纪政务处分7人,问责16持续整治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全市查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75个,处理78人。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摸排问题线索25条,紧盯查处落实。

(六)加快办理扫黑除恶移交问题线索,全力推进线索清仓、案件清结、伞网清除。认真落实扫黑除恶“六清”要求,举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之力加快办理移交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全市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495件,已办结1492件,办结率达99.8%。其中,中央督导组交办的644件信访件和要求市纪委监委提级办理的67件问题线索以及全国扫黑办智能化平台交办的47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区市扫黑办移交的737件问题线索,已办结734件,办结率99.6%。围绕今年“长效常治”的目标要求,先后组织开展打伞破网“回头看”,下发查处的段飞、马兴国、纳金宝等7起涉黑腐败和“保护伞”案件通报,编印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拍摄银川市“打伞破网”微视频,针对公安系统暴露出的管党治党不力问题,推动市公安局在全系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推进干警作风明显好转。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违纪违法党员干部313人,其中,查处“保护伞”64人,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处理26人,法院已判决26人。“一案三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103人、其他违纪行为116人、推动工作不力16人。市纪委监委获评银川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4名纪检监察干部荣获先进个人。

(七)持续发力纠治“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市落地生根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疫情防控中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敢担当、不愿作为、擅离职守等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先后处理干部82人,通报典型案例4期6人。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防疫工作中报表过多、负担过重等问题,组织督查组深入调研并专题报告市委,推动统一报表内容、归口疫情防控数据,切实为基层减负。实行疫情防控重要问责案件提级审核制度,防止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问题。加强对基层减负“35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解决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6起,处理21人。严查享乐、奢靡问题,组织7个监督检查组,重点对国有企业、乡镇站所等基层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检查单位134家,发现问题88个,下发督办函63件,督促整改落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纠治“四风”的重要内容,组织对党政机关、中小学食堂等开展明察暗访,督促市场监管、商务等职能部门大力纠治餐饮浪费行为。银川市纪委监委制止餐饮浪费的做法被9月18日的《人民日报》刊载报道。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起,党纪政务处分41人。督促清理修订涉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133个,着力堵塞制度漏洞。发挥“电视问政”作用,先后举办4期“电视问政”,曝光并推动解决干部作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119个,问责95人。

()围绕“三不”一体推进做深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坚持以“三不”一体理念和思路推进反腐败斗争,一是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高压震慑。今年1-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817件,初核2392件,立案审查调查65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0人。其中,市纪委监委机关处置问题线索756件,初核512件,立案审查调查1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4人(其中,处级干部28人),办理留置案件15人,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起诉22人。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前三季度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统计通报中,银川市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项办案数据排名前列。严肃查处了苏银产业园党工委原副书记杜再良、市金融局原局长杨锴、贺兰县原副县长叶正忠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成功缉捕逃亡23年的中国银行银川分行原东城支行副行长白喜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70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3072人次,占比82.98%;第二种形态422人次,占比11.40%;第三种形态142人次,占比3.84%;第四种形态66人次,占比1.78%,实现了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二是切实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持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印发《全市“制度执行年”工作方案》,在全市扎实推进制度执行年活动,聚焦8项制度执行重点内容和5项步骤措施,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抓好制度大学习、大检查、大执行,着力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截至目前,结合全市第二次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督促全市清理修订党内规范性文件252件,其中予以废止135件,宣布失效71件,予以修改46件修订完善我市12个系列问责办法,推动问责工作精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发挥信息化监督手段优势,学习借鉴沈阳市、贵阳市纪委监委大数据监督工作经验,会同网信局督促相关市直部门建设大数据监督工作平台,打造“数据铁笼”,给数字赋能,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不断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出台《做好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工作方案》《关于加强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编印《反腐倡廉政策法规选编》《银川市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检讨悔过书汇编》《银川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汇编》警示教育教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全市40余名在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900余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了廉政警示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邀请区内书法名家创作廉政勤政作品330幅,悬挂在行政中心办公楼各楼层。依托新月广场改造提升建设我市廉政文化广场,在海宝、中山等四个公园建设廉政文化主题角,加快推进我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充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重要讲话精神,主动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指示要求,充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按照“教育为主、提前预防、事前监督”的原则,加强源头预防,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推动“小病”快治、小错即纠,切实把问题制止在萌芽状态,防止党员干部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482人次,其中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211人,占比达89.1%,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态势持续巩固拓展。把约束与激励有机统一起来,既坚持“严”的主基调,从严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又注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先后出台《银川市支持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机制实施办法(试行)》《银川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办法》等制度,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中严格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等情形,善待试错者、宽容失败者,切实为先行先试、勇于担当和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保驾护航。办法实施以来,已先后为4名干部容错,为16名受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坚持每年组织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今年以来,先后回访教育受处分党员干部473人。建立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将受处分后能够认真悔改且表现优秀的干部主动推荐给组织部门。去年以来,先后向组织部门推荐受处分后表现优秀的干部5名,其中1名表现突出的乡镇党委书记被提拔为县区常委,树立了正确用人导向,激励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二)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口,截至目前,共出具廉洁自律意见1110余人次,充分发挥“廉政体检”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市纪委监委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一些基层单位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我市一些部门和单位“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干部“疲牛虚”“三不为”作风问题积弊犹存,需要下大力气整治;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基本职责不够到位,手段方法不多,措施办法不硬,监督质量不高

四、2021年工作思路

法治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要长抓不懈。针对以上问题,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取得的经验,不断开创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统筹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管理,一体化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围绕“三不”一体推进做深做细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严查各类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按照市委“制度执行年”活动安排,督促各部门各领域认真梳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责精神;持续抓好主责主业,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持续高压反腐惩贪,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坚持以监督为首要职责,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深化纪检监察干部培训,通过“每月一课”、委托外培、案件评优等方式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严肃查处纪检监察队伍中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失职渎职等行为,健全完善内控监管机制,不断打造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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