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银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是负责全市纪律检查工作的专责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银川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银川市监察委员会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接受其监督,主要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银川市纪委监委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内设机构。银川市纪委监委机关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委机关日常事务,协助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做好政务工作;负责市纪委全委会、常委会、市监委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负责有关文件文稿起草、公文处理、通报和信息编发、议案、建议、提案处理等工作;负责市纪委全会、常委会、市监委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行政管理、后勤服务、保密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机关对外联络和联系市纪委委员工作。
(二)干部管理室。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纪委监委机关、巡察、派驻机构、县(市)区纪委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巡察、派驻机构干部培训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党的建设、日常政治学习、纪律作风建设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和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工作等。
(三)宣教政研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做好机关新闻事务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平台的维护管理和党风廉政月刊编撰工作,做好网络舆情信息和网上舆论引导,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委机关中心组理论学习筹备与服务工作;起草、修订党风廉政建设等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制度,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清理等工作;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撰写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及有关文稿等。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考核检查工作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综合协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监督执纪问责,组织协调纠治“四风”等作风问题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涉农扶贫领域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指导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综合协调“电视问政”等媒体曝光问题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及追责问责工作。
(五)信访室。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及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务处分及其他处理的申诉。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电话及网络举报的受理和处置工作,向委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室移送反映市管干部和单位有关举报件,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转(交)办有关举报件。汇总统计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提供信访举报分析信息。督促指导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信访举报工作。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追逃追赃办公室)。负责委机关权限范围内问题线索的受理和集中统一管理;负责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案件的跟踪督办;负责对查办案件及其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对涉案款物的管理;负责对市委管理干部任职、出国(境)、评先评优前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负责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领导纪律审查服务中心工作;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银川市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追逃追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第一执纪监督室至第四执纪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县(市)区和部门党组织、党员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等情况;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县(市)区和部门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县(市)区和部门党组织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负责监督监察对象遵守国家法律、执行上级决定、廉洁从业从政、秉公用权等情况;制定执纪监督部门规范性文件,规范工作程序。
(八)第一审查调查室至第四审查调查室。负责对市直单位党组织,县(市)区党委、纪委等党组织和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党内法规和党的纪律的比较重要或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置建议;负责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他领导人员的问责调查,参与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依法调查管辖范围内的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提出处置建议;做好移交问题线索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巡视巡察。
(九)案件审理室。审理市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及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案件,报批、备案或征求意见的案件;审理需呈报上级党委、纪委监委,同级党委、政府审批的案件;承办对不起诉决定的复议事项;承办纪委监委处分到期解除及恢复党员权利的案件;承办本级纪委监委受处分人员的教育回访工作;承办监委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检查本级和下级纪委监委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指导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下级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工作;承办涉法案件证据材料的审核工作,审结后移送。
(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审查调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
市纪委监委机关核定编制80名(不含纪委书记1名,编制单列),其中:原市纪委行政编制38名,从市检察院、上前城检察院划转42名;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4名。
市纪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3名,常委5名。市监委设主任1名,由市纪委书记兼任;副主任3名,由市纪委副书记兼任;委员5名,其中3名由市纪委常委兼任。
室主任16名:办公室主任、干部管理室主任、宣教政研室主任、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信访室主任、案件监督管理室(追逃追赃办公室)主任、第一执纪监督室主任、第二执纪监督室主任、第三执纪监督室主任、第四执纪监督室主任、第一审查调查室主任、第二审查调查室主任、第三审查调查室主任、第四审查调查室主任、案件审理室主任、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
副主任16名,由市纪委监委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设定。内设机构干部职务设置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纪发〔1988〕8号文件规定执行。
银川市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注:支出预算功能科目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据实填写,其他科目删除。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注:支出预算功能科目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据实填写,其他科目删除。
八、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九、部门支出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银川市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银川市纪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纪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73.19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5.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1.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90万元,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47.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27万元。
二、关于银川市纪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纪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860.1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9.69万元,增长1.17%。其中:
人员经费734.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5.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纪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285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预算285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145.33万元,增长104.05%。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四风”监督项目10万元:聘请“四风”监督员60人,开展“四风”明察暗访4期每期3天每人补助100元等。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案件查办项目10万元:查办大案、要案有关的经费保障支出,包括误餐、区内外差费、办公耗材、燃油等工作经费。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干部监督管理项目24万元:1、市委党校自办培训班;2、中纪委指定在北京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培训中心、杭州培训中心的业务培训费等;3、制作工作证;4、委局机关外出警示教育、党性教育。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研宣教工作项目16万元:1、开展培训、调研活动;2、开展党风廉政巡回宣讲活动,举办各类讲座、报告会;3、编印《党风与廉政》月刊和年度综合本;《党风与廉政》月刊8元*1000本*12期=96000元和年度综合本100本*280元=28000元。;4、编印警示录、忏悔录、典型案例等教育刊物;5、编印纪检工作宣传册、专题读本;6、维护“银川纪检监察网”正常运行;7、发放《党风与廉政》杂志采用稿件稿费、基本稿酬标准1、原创作品: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心得体会等每千字100元;工作信息每千字50元;摄影书画等作品每幅50元。2、演绎作品:改编每千字30元;汇编每千字10元;3、外聘校对人员校对等费用按每期每千字10元;8、发放各类征文稿;9、修订编印《银川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守则》等法规选编,编印案例、法规业务宣传;10、印刷干部教育学习读本《学思践悟》资料等。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律审查管理中心经费40万元:1、纪律审查管理中心的电费;2、监控信息备份、网络办公设施设备购置及维护;3、双规室被褥清洗、日常生活用品购置及办公设备购置维修;4、谈话室、监控室、休息室、防逃防残设施维护等;5、完善“两规点”监控系统和网络办公设施设备为了加大案件查办的力度。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市委专项巡察工作经费150万元:按照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要求,本届任期内要实现市县巡察工作的全覆盖。市委成立巡察办,设立六个巡察小组,每年度开展常态化巡察。具体为:宾馆住宿、就餐、购买办公设备、工作补助、其他租用会场、购买办公用品等费用。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机关综合平台办公建设维护经费35万元:1、按照区纪委要求,每年对各项保护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维护,每年信息化建设维护费用,办公设施设备完善等。2、按照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要求,配合中央纪委信息中心做好现场培训,培训规模约150人左右,采取一人一台电脑,由中纪委信息中心和软件开发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三、关于银川市纪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银川市纪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减少0.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车辆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减少0.57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四、关于银川市纪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纪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0万元,增长0%。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纪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0万元,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关于银川市纪委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纪委2018年收入总预算1473.19万元,支出总预算1473.19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上年结转328.01万元,占22.27%;财政拨款收入1145.18万元,占77.73%;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895.90万元,占60.81%;项目支出577.29万元,占39.1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银川市纪委本级1个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5.8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5.74 万元,增长60.19%。
银川市纪委为所属单位名称。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银川市纪委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我单位2018年度没有政府采购项目,未做预算安排。需要采购项目是根据工作需要更新日常办公设备及新调入、考录人员购置办公设备,属分散采购类别。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银川市纪委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46.84平方米,价值6.42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44.37万元;其他资产价值230.46万元;无形资产价值5.28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46.84平方米,价值6.42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2辆,价值46.06万元;办公家具价值44.37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84.40万元;无形资产价值5.28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银川市纪委没有重点项目,因此无绩效评价。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预算公开表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因本单位不涉及该项业务,本表无数据。
银川市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