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总体部署要求,现将承担“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任务的13个责任部门(单位)及投诉举报电话向社会公示,接受广大群众投诉举报。各责任部门(单位)将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线索,认真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以整治工作实效取信于民。
举报投诉时间为正常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一、治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投诉举报电话:0951-6889269。
二、治理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0951-6888694。
三、治理医疗卫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诉举报电话:0951-6889071。
四、治理农业农村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投诉举报电话:0951-6888996。
五、治理环境保护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投诉举报电话:0951-8679805。
六、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0951-8677101。
七、治理民政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投诉举报电话:0951-6888380。
八、治理社会保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电话:0951-6888918。
九、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951-6899918。
十、治理自然资源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951-5556311。
十一、治理统计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责任单位:市统计局,投诉举报电话:0951-6889179。
十二、治理交通运输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电话:0951-6888946。
十三、治理金融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投诉举报电话:0951-6889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