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中国共产党银川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书面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以来,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力抓发展、旗帜鲜明反腐败,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全市各级党组织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迈向纵深。市纪委监委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践行“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作好表率”要求,砥砺奋进、务实苦干,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面完成了市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得到有力遏制,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显著好转,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巩固拓展。在部分干部群众中开展问卷调查显示:对五年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满意度达98.87%。
(一)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两个维护”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显著提升
在深学细悟中坚定政治方向。市纪委常委会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带头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先后召开常委会学习159次、中心组学习56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在大战大考中践行初心使命。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围绕银川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夺取疫情防控阶段性胜利等重大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冲锋在前,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三级包抓”机制护航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开展专项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减税降费、“大棚房”和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开展专项治理,纠正和查处了一批突出问题,在服务保障工作大局中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担当作为。市纪委监委荣获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在令行禁止中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紧盯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央大政方针政策执行,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51人。督促各级党组织全面整改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类巡视督导组反馈问题。加强对建设先行区示范市、生态环保、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换届纪律风气等工作部署监督检查,先后追责泰瑞制药违法擅自恢复生产、灵武市统计造假、疫情防控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不力等548名相关责任人,推动中央和区市党委决策部署在银川落地落实。
(二)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落实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协助市委出台《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评价暂行办法》等指导性文件。市委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反腐倡廉工作69次,市委主要领导专题批示80余次。层层签订并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年由市委常委带队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严格执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度,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有力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指导各级党组织逐级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健全市县乡三级责任体系。坚持运用“双查双述双报告”制度,每年年初述责、年中督责、年底考责,传导压实“两个责任”。落实签字背书、全程纪实、专题报告、述责述廉、工作约谈等制度,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党风政风监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制定《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严肃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五年来,全市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34起,处理164人,责任不落实就得“挨板子”的思想共识不断强化。
(三)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并持续巩固发展
始终保持不敢腐的强高压震慑。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突出重点削减存量,以零容忍态度遏制增量。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2584件、初核11000件、立案3756人、党政纪处分3480人。同比分别增长4.9倍、4.7倍、3.4倍、3.2倍。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6738.7万元。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起诉86人。市纪委监委机关立案审查调查614人,党政纪处分546人,其中处级干部165人,严肃查处了杨锴、梁亚彬、杜再良、谈军、陈建国、张韧刚、叶正忠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加大党政机关、工程建设、政法领域、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粮食购销等重点领域反腐力度,以实际行动彰显反腐败决心。持续深化“天网行动”,连续追回找回6名外逃职务犯罪人员。
健全完善不能腐的制度机制。综合运用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查办案件等多种方式发现机制性梗阻、制度性弊端、管理性漏洞,促进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督促政府部门建设信息化平台和数据“铁笼”,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通过制度执行年活动督促各级党组织清理修订制度规定252件,以制度刚性约束规范权力运行。对十九大以来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136人清退违规缴纳养老金和领取工资福利264万余元。会同工信部门出台意见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发挥案件查办治本作用,对查处的每一起案件都认真分析暴露出的制度漏洞,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织密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夯实不想腐的思想自觉。组建银川市反腐倡廉宣讲团,每年深入基层开展集中宣讲,受教育干部达4万余名。建立市管干部“四个一”任前廉政教育制度。把每年3月定为全市“廉政警示教育月”,做细做实“六个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落实“三会两书两报告”制度,选取我市查处的典型案例摄制警示教育片,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和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发送各级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正风。建设清廉广场,在公园绿地植入廉政警示标语,加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家风建设,不断夯实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四)坚持不懈纠治“四风”,作风建设的金色名片越擦越亮
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制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委常委会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带头落实自治区“八条禁令”,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市纪委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盯节点、抓重点、破难点,既聚焦树倒根在、禁而未绝的老问题,又紧盯花样翻新、隐形变异的新动向露头就打、反复敲打,组织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回头看”,对“天价烟”“高档酒”“一桌餐”、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等开展专项治理,运用“天眼”严查公车私用,启用“慧眼”监督平台严防私车公养,做法被《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载交流。五年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60个,给予党政纪处分335人,问责449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不可逾越的铁规矩、硬杠杠。
坚决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刀。持续加强对市委基层减负“35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拓展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问题治理成果,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制定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追究办法,组织开展“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学查改”“三转一高”作风建设系列活动,集中整治干部作风不严不实、“疲牛虚”等五个方面30个突出问题,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35个,处理397人。聚焦干部作风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会同市委宣传部、新闻传媒集团举办“电视问政”30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1463件,问责“三不为”干部469人,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五)坚持维护群众利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治理
全面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扶贫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坚持市县乡纪检监察机关一体联动,持续加大对“两不愁三保障”“四查四补”“四个不摘”等脱贫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推进乡村振兴实施。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25件,处理318人。持续整治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低保救助、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督促主责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先后查处问题255件,处理388人。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以“六个一批”为民办实事为抓手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先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91件。让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重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基层反腐结合起来,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实行涉黑案件由市纪委监委直查直办、涉恶案件由县(市)区纪委监委交叉办案、重点案件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全员办案,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背后的“保护伞”。全市共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319人,在马兴国、段飞、伍永涛、纳金宝、刘柏源、马海龙等18起黑恶犯罪案件中挖出“保护伞”64人,“一案三查”追究责任103人,银川市纪委监委荣获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立案查处汤铭宫等违纪违法政法干警89人,坚决清除政法队伍“害群之马”。
全面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狠抓乡镇纪委和村民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全市26个乡镇纪委实现“五规范六统一七明确”,52个乡镇、街道成立派出监察办公室,282个村监会基本实现“四统一两保障”规范化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基层“最后一公里”。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村务公开力度,在全市推广“互联网+阳光村务”监督模式,推进村级事务财务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六)坚持把监督专责履行到位,监督治理的效能不断释放
认真履行监督基本职责,落实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有效发挥集成联动监督体系作用。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检查抽查、督查督办、指导民主生活会等方法,强化日常监督。建立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联系片区工作例会制度,完善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协同监督机制,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见效。建立并动态更新管理市管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回复选人用人、评先选优意见5530余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135人次。统筹用好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5175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7.6%、16.7%、3.7%、2%,实现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等制度,常态化回访教育受处分干部1762人,为61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激励和保护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
(七)坚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日益完善
蹄疾步稳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市委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市纪委切实履行专责,坚持转隶、融合、建制、深化步步深入,组建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实现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市纪委监委人员力量较改革前增长一倍,87%的工作人员向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一线倾斜。建成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的市监委留置场所,6个县(市)区纪委监委均改扩建了标准化的办案场所。建立与政法机关衔接工作机制,健全线索移交、问题研判、定期会商、沟通协调等制度,完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集体决策机制,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要素使用监察法赋予的15项调查措施,全市监察机关共查处职务违法案件876件,对69人采取留置措施,给予政务处分1073人,其中撤职110人,开除93人,“有形覆盖”不断迈向“有效覆盖”。
持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市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制度,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制度,推进双重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优化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设置,将原有12个内设机构增设为16个,单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分设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不断健全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
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优化调整派驻机构设置,向全市132家部门(单位)派出19个纪检监察组,向7个市属园区派出纪检监察工委,派驻机构人员编制大幅增加,人员素质和年龄结构极大改善,赋予派驻机构部分监察职能,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落实“三为主一报告”制度,制定派驻机构考核管理、述职述责、请示报告等制度,推动守责担责、履责尽责。全市各派驻机构有效发挥“探头”作用,通过列席监督部门党委(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约谈提醒、专项检查、跟踪督查等多种方式,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督促监督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五年来,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930件,初核731件,立案198人,处分185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发挥。
(八)坚持市县一体化巡察,党内监督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市委坚决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创新开展市县一体化巡察,落实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组建市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健全完善巡察工作规则、实施办法、线索处置、整改督查等21项制度机制,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聚焦“两个维护”,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执行纪律作风要求等方面,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紧盯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国资国企改革、粮食购销、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巡察,精准有效发现问题。十四届市委先后完成14轮巡察,实现对市县两级84个部门(单位)、52个乡镇(街道)、38家国有企业和11个园区等450个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共发现和反馈问题5151个,整改完成4408个,清退收缴违纪违规资金3304万余元,向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1185个,给予组织处理102人、党纪政务处分238人,全面完成十四届市委一届任期巡察全覆盖任务。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建立巡察成果运用“一二三”工作模式,健全巡察与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日常监督协作制度,完善巡察“双反馈、双报告、双约谈”工作机制,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效落实。银川市县一体化巡察工作获评全区纪检监察特色亮点工作。
(九)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
坚决做到政治过硬。市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政治建设,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重大事项。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委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定期举办理想信念专题培训班,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提升政治“三力”,涵养政治品格。委机关成功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
坚决做到作风过硬。制定市纪委常委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20条”措施,落实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接访、联系基层、包抓脱贫攻坚、联系服务企业等制度。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主题党日、创城交通志愿执勤、疫情防控社区志愿服务等2480余人次,在抗疫前沿、脱贫一线、正风肃纪反腐主战场充分彰显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敢于善于斗争的过硬作风,先后有3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获评自治区和银川市各类荣誉称号。
坚决做到能力过硬。大力实施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提升工程,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全覆盖、常态化全员培训机制,开展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纪法规大学习、大讨论,组织干部参加上级纪委各类业务培训140期3100余人次,抽调参与中央和自治区巡视、重大专案审查调查工作70余人次,在斗争一线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先后提拔交流任用纪检监察干部203人次,持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坚决做到纪律过硬。出台银川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在全系统开展“三整顿三提升”活动,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过错责任追究等3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开展干部家访活动。聘请特约监察员20名,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情况,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22人,严防严治“灯下黑”。
五年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市纪委监委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敢于斗争,锚定目标、一往无前,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数量之多、反腐力度之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之深化前所未有,我市纪检监察工作丰厚而饱满,巩固之中有提高,发展之中有深化,在高质量发展路子上阔步前进,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得益于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市各级党政组织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得益于全体纪委委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履职、扎实工作。在此,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以及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五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刻体会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始终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从政治上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做到党中央和区市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中团结一致向前进;必须始终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时刻擦亮植根人民的底色,勇于肩负报效人民的担当,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必须始终以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为战略目标,坚持严的主基调,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增强对“腐蚀”“围猎”的警觉,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深化反腐败斗争,把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贯通起来,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形成叠加效应、综合效能;必须始终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结合银川实际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加大“三项改革”力度,创新发展市县一体化巡察、乡镇纪委和村民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电视问政”等工作,形成了银川特色、银川经验,为推进我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必须始终以纪检监察自身建设为根本保障,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工程建设、国资国企、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廉洁风险依然较大;“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禁而未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仍然存在。与中央和自治区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有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有的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日常监督不深不细不实,对“一把手”监督还有薄弱环节;有的履职能力不强,监督执纪问责本领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银川奋进“十四五”、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首个五年,也是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的关键五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提供坚强保障。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主动践行自治区党委对银川工作提出的“四个继续走在前列”的要求,围绕建设廉洁银川目标,树牢首府意识、首府责任、首府担当,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勇担重大使命职责,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强大智慧和力量,深刻把握新的赶考路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坚守职责定位,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新征程中更好履行正风肃纪反腐职责使命,奋力开创我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坚定不移落实“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以强有力政治监督保障先行区示范市建设顺利实施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监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中之重,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时刻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探索建立政治问题发现识别、政治偏差监督纠正、政治责任调查处置等制度机制,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高度警惕“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落实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度,探索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等制度,推动“五个强化”要求全面落实。
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坚持把政治监督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之中,健全完善贯彻党中央和区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重大安排部署,聚焦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等工作部署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确保政令畅通、步调一致向前进。
(二)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聚焦惠民富民助推乡村振兴。坚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基本工作导向,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展过渡期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对落实“四个不摘”政策的监督,坚决纠正松劲歇脚、等待观望的思想,推动构建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督促做好壮大扶贫产业、稳岗就业等后续工作。紧盯乡村振兴领域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项目和环节,严惩伸向各类帮扶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黑手”,严查“铺摊子”“堆盆景”等形式主义问题,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大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治理力度,制定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具体措施,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紧盯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低保救助、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群众关切,督促主责部门深入开展集中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严惩欺压百姓、横行乡里的“村霸”“恶霸”,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
着力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压实乡镇纪委监督责任,督促村民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强化基层监督能力,延伸监督探头触角,让基层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用心用情做好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提级监督村(社区)集体“三资”,让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
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十四五”时期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富集、权力集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资国企、金融信贷、执法司法、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深化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治理,深挖彻查“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运用好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坚持反腐败追逃追赃防逃一体推进,全力推动重点个案攻坚。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注重市场化改革放权、制度建设限权、大数据手段制权,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落实“三会两书两报告”制度,做细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结合全市廉政警示教育月,开展“以案说法、端正风气、严肃纪律”教育活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好反面典型活教材。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深入挖掘银川特色廉洁文化元素,打造廉洁文化品牌,建设廉洁银川。
(四)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以优良作风引领保障新征程
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完善专项督查机制,全面检视、靶向纠治落实党中央和区市党委决策部署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行为,防止敷衍应付、不严不实作风滋长蔓延。健全完善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倡导开短会、求实效,讲短话、讲实话,推行“五个到群众中去”工作法,坚决纠正不顾实际乱加码乱作为等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聚焦官本位、不担当、怕吃苦等思想作风问题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既纠正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耍官威”、搞特权以及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等问题,又整治基层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践行“严细深实勤俭廉”的要求,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对享乐和奢靡问题一查到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八条禁令”,加大对违规吃喝、私车公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等隐形变异问题查处力度,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狠刹餐饮浪费行为,督促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纪违法现象。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入分析、找准症结,从制度机制上加以规范。坚持纠建并举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严格家风家教,以好的作风振奋精神、激发斗志、树立形象、赢得民心。
为担当作为撑腰鼓劲。树立监督执纪执法正确导向,释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正能量”。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澄清正名、容错纠错等制度,激励和保护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常态化做好受处分处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引导干部放下思想包袱,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五)坚定不移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发挥监督基础性保障性作用。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探索制定协助职责细化、具体化制度,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一体落实。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四位一体”统筹衔接,促进党内监督与各项监督贯通融合。落实我市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制度,用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审计以及社会满意度评价等成果,推动各级党组织不断净化政治生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功能,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优势,推动监督信息共享,实现精准监督、高效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六)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彰显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
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健全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科学制定《中共银川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加强对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指导督导,狠抓巡察规范化建设,整体推动全市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围绕“三个聚焦”深化政治巡察,统筹部署巡察任务,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立足常规巡察,有针对性开展专项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机动巡察,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不断提升巡察监督的系统性和有效性。强化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财政、审计、统计等监督协作配合,建立群众参与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年度效能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完善和落实巡察工作“后评估”制度,强化巡察干部队伍和纪律建设,不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七)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激发纪检监察工作活力
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改革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机制。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落实监察官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稳妥有序做好市县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加强派驻机构基础性制度建设,强化职责定位、规范履职内容,不断提升派驻监督效能。注重发挥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健全各级纪委监委上下联动,机关、派驻、巡察左右衔接有效制度,完善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机制,不断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和制度障碍,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有效性,以深化改革释放更大治理效能。
(八)坚定不移加强自身建设,以严管严治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发挥市纪委常委会领学促学作用,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党建引领,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教育,继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听党话、跟党走,确保忠诚可靠、不负重托。
练就过硬能力素质。以争创自治区文明单位为抓手,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形象。深化全员培训,用好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培训平台,持续开展学规学纪学法、分级分类培训,大力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实施跟班锻炼、以干代训、以案代培学习机制,强化对年轻干部和新进人员的“传帮带”。加大干部队伍交流力度,畅通系统上下、内外交流渠道,不断激发队伍活力。坚持好干部标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锻炼干部,在反腐斗争一线考察干部,在联系服务群众最前沿识别干部,锤炼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政治品格。
自觉接受监督约束。健全完善内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严守办案安全底线,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特约监察员监督作用,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常态化开展干部家访和谈心谈话,及时为受诬告干部澄清正名。坚持刀刃向内、清理门户,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以铁一般的纪律锻造“铁打的打铁人”。
同志们,新使命重任在肩,新征程扬帆起航。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勇担使命、砥砺前行,奋力谱写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篇章,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双查双述双报告”制度:“双查”即对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双述”即县(市)区和乡镇(街道)、部门党组织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分别向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双报告”即各级党组织每年要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报告,各级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报告。
2.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四个一”制度:指银川市新任职领导干部在任前签订一份廉政承诺书、开展一次任前廉政谈话、组织一次警示教育观摩、参加一次专题教育报告会。
3.“六个一”系列警示教育:指银川市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期间,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为期1月的反腐倡廉集中宣讲活动(由市纪委监委组织市反腐倡廉宣讲团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给党员干部发放一本警示教育读本、各级党组织举办一次廉政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举办一次党纪法规知识测试。
4.“三会两书两报告”制度:“三会”是指发生典型案件的地区、部门、单位召开宣布处分决定会议、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两书”是指由纪检监察机关向发案单位发出的纪检监察建议书,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忏悔书》;“两报告”是指案件办结后,由纪检监察机关形成的案件剖析报告和案件情况通报。
5.四查四补:指自治区党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提出的查损补失、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查弱补强。
6.四个不摘:指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7.五规范、六统一、七明确:指我市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和要求,“五规范”主要是制度建设要做到规范工作程序、规范考核办法、规范报告制度、规范议事制度、规范学习制度;“六统一”主要是硬件建设要做到统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统一场所配置、统一标识、统一办公设备、统一制度牌匾、统一办公经费;“七明确”主要是业务建设要做到明确文书格式、明确工作流程、明确案卷标准、明确安全要求、明确信访编码、明确归档模式、明确考核结果运用。
8.四统一两保障:指我市推进村级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即:统一制作村监会牌匾、统一列出监督清单、统一制作工作流程、统一制定工作制度,保障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村监会工作经费纳入村“两委”办公经费中予以保障。
9.对下级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制度:指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10.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制度:指派驻机构查办案件、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业绩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11.巡察成果运用“一二三”工作模式:指银川市县一体化巡察工作中建立的形成一篇报告,即巡察报告;发布“两个通报”,即发布巡察情况反馈意见通报和反馈意见新闻通报;建立“三个清单”,即建立移交问题(线索)清单、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问题约谈和问责清单的工作模式。
12.七个有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13.五个强化:指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中,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
14.三个聚焦:指在政治巡察中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