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词:扶贫腐败作风问题处理结果反腐败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宋志霖:在中共银川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15 13:20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共银川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12日)

宋志霖

  

同志们:

我代表银川市纪委常委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17年纪律检查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市委对这次全会高度重视,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市委常委集体出席今天的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姜志刚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2017年,在自治区党委、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凝心聚力谋发展,坚定不移反腐败。市纪委和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市委提出的“走在前、作表率”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为抓手,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市委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出台《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建立市级领导包抓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市委主要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做到“四个亲自”,与班子成员、县(市)区及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经常约谈提醒其履行好职责。市四套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又抓廉政,为全市党员干部作出了表率。市纪委积极协助市委抓落实,出台《关于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坚持“双查双述双报告”机制,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问责9人。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1184件,立案620件,处分630人,同比分别上升109%、89.6%、103%,其中市纪委监察局立案89件,处分76人。严肃查处了银川经开区原主任助理梁亚彬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立案138件,党政纪处分135人,通报曝光40起典型案例,已形成并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突破口,正风肃纪向纵深推进。在全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回头看”活动,纠正处理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59个,清退违纪违规资金840.2万元;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人和事4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6人,问责29人。银川出台“十项禁令”严查公车私用的做法被《人民日报》大篇幅报道。开展“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作风建设活动,出台《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追究办法》,问责“三怕三缺三弱”干部241人,通报曝光46起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及“三不为”五个方面20个具体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电视问政”曝光问题加大追责力度,问责干部146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465件。出台《银川市支持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努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以强化教育监督为举措,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夯实。成立银川市反腐倡廉宣讲团,构建“1+7”常态化宣讲机制,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举办38场宣讲活动,近两万名干部职工接受教育,此项工作被评为全区纪检监察特色亮点工作。坚持新任职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四个一”制度。开展巡察工作试点,完成对市住建、水务、交通等6个市直部门专项巡察,发现并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311个,查处违纪人员18人,问责9人,建立巡察成果运用“一二三”工作模式。在五市率先出台《银川市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组建“一办六组”巡察机构,创新构建市县一体化巡察机制,开展第四轮巡察。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核心,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市县两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委扛起主责,志刚书记亲自当“施工队长”,及时安排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纪委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当好“施工队”。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动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挂牌并依法履职,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以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为目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认真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出台《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制定《银川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强化内控机制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举办全市纪律审查工作、乡镇纪委书记、新任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严防“灯下黑”,严肃查处3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

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四个意识”,以强有力举措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狠抓干部作风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必须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加大反腐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由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通过改革创新不断激发纪检监察工作活力。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从人民群众的信访举报、查处的案件、巡察发现的问题看,一些基层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力,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工程建设等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涉农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突出;基层单位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干部“三不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部分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等等。这些问题,表明我市全面从严治党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决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强调要一以贯之、坚定不移,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我们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强大动力。石泰峰书记在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保持战略定力,排除各种干扰,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锲而不舍的韧劲,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重整行装再出发,不松劲、再加力,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奋力开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也是市县两级监察体制改革后全面履职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以首府责任、首府标准、首府担当,坚持不懈严明纪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落实“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实现“两个率先”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级党组织要聚焦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各级领导干部对群众反映、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都要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说清楚、谈透彻,接受组织监督。要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党委(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严守党章党规党纪,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在银川全面落实。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作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严肃查处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行为,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纪委重要工作都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级党组织要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分析、整体把握本市县(区)、本部门(单位)政治生态状况,注重动态分析研判,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严把拟提拔任用干部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把好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政治上有问题、本人不干净的干部得到提拔使用。

维护政令畅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三大战略”、建设银川都市圈和市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各项部署的实施,加强监督检查,严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以严明纪律、良好作风确保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二、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努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严查“三个方面”腐败问题。一是严查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三类人”;二是严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审批监管、大宗采购、房产开发、金融信贷、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三是严查选人用人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侵吞国有资产和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加强市委反腐败案件查处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的人员、专业优势,加大审查调查工作力度,开展追逃追赃工作,有效遏制腐败增量、有力削减存量,推动我市反腐败斗争由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一是开展为期3年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贪污挪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强占掠夺等问题,严肃查处和纠正贯彻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问题;二是重点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三是重点查处和纠正城市低保救助资金、廉租房申请等领域侵害城市困难群体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四是把惩治“蝇贪”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作为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放纵、包庇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特别是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坚决查处。县乡纪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市纪委将强化督导检查,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县(市)区纪委查结的案件进行复核,确保查纠到位。对工作推进不力、失职失责的县乡党委和纪委实行“双问责”。大力推广兴庆区大新镇“互联网+阳光村务”经验做法,让基层干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按照“在早发现上深化、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在谈话函询上深化”的要求,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心、监督的存在、纪律的严明。要强化分析研究,切实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的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健全党委(党组)谈话函询工作机制,明确谈话函询适用情形,全程签字背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对函询结果予以采信并了结的,要向本人反馈结果。强化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对函询回复没有问题的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防止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

三、坚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恒心,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在全市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年”活动,以一以贯之、一抓到底的决心,管出习惯、抓出成效、成风化俗。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市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和改进有关工作的通知》,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摆表现、找差距,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有的放矢、对症施治。坚持重心下移,重点加强对平时关注较少、编制人数不多、财物相对独立的“小散远直”单位的督查,严查顶风违纪的行为。建立财政、税务、公安、审计等单位协作机制,开通“四风”监督举报“一键通”,通过智能筛查、大数据分析,深挖细查“四风”问题线索,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开展“纠四风‘天眼’‘地拍’”专项行动,让“四风”无处遁形。

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紧盯“关键少数”,坚决整治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以及党员干部庸懒散慢拖,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生冷横推、漠不关心等问题;坚决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党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坚决整治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创新驱动发展、脱贫富民、生态环境整治、乡村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等行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群众感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经常回顾建党历史、重温入党誓词,树牢宗旨意识,切实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凝聚群众、行动上服务群众。要坚决破除“官本位”思想,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防特权行为滋长蔓延。

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学、查、改”,以“12345”市民热线、“电视问政”、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等为抓手,构建“三位一体”干部作风监督网,凡是群众有举报、媒体有曝光、巡察有反映、监督有发现,并查证属实的都要严肃问责。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总结梳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修订具体落实措施,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银川市支持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努力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四、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持续传导压实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坚持“双查双述双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督导检查、约谈提醒、考核落实、述责述廉等制度,形成压力传导常态化机制,切实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以及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的问题,把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到基层。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关于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一案四追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腐败问题严重、选人用人问题突出、巡察发现问题认识和整改不到位和不作为乱作为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制度,使问责和曝光成为常态、形成震慑。

强化工作领导。不断加强市纪委对县(市)区纪委、派驻(出)机构、市直部门纪委(纪工委)、企事业单位纪委的领导,持续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挺直腰杆、瞪大眼睛,勇于担当、敢于执纪,又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等工作领导。

五、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不敢不能不想的体制机制

加大纪律教育力度。发挥银川市反腐倡廉宣讲团作用,健全完善“1+7”常态化宣讲机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强信念、明纪律、守底线”纪律教育活动,实现对全市所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纪律教育“全覆盖”。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各级党校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注重警示教育,凡是给予党纪重处分和移送司法机关的、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都要通报曝光,都要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以案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出台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规定、市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洁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一把手”监督等制度。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巡察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及时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篱笆扎得更紧、织的更密。

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党章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各级党委(党组)要敢抓敢管、严格执纪,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立即严肃处理,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严肃处理。

六、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激发工作活力

高标准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完成改革试点各项任务,构建起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建立分析研判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制度,对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健全完善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认真梳理检察机关移交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确保全部完成交接、建立完整档案。各级监察委员会要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全要素试用授权的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办案安全。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健全完善市县一体化巡察机制。出台《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1年)》,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制度,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按照市县一体化巡察要求,开展4轮巡察,突出政治巡察定位,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以及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等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着力发现解决“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工程招标、土地出让、项目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等问题,坚决纠正工作走过场、搞形式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巡察重点,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结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市纪委监委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全覆盖。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明确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完善派驻机构建设管理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以强化监督为核心、以线索处置、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为重点的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履职尽责。派驻机构每半年向派出机关专题报告驻在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以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情况,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切实发挥好“探头”作用。对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的派驻机构负责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七、坚持从严管理,努力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做到政治过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本领高强、清正廉洁”要求,深入学习领会、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所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抓落实。加强忠诚教育,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树牢“四个意识”,强化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往前走、扎扎实实干事情,切实履行好党好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做到能力过硬。各级纪委监委班子要加强自身建设,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要切实增强学习能力、专业能力、执行力和改革创新能力,加强全员培训,强化纪法贯通意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畅通党员群众反映情况、开展监督的渠道。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大力推行灵武市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做法,切实提升乡镇纪委执纪监督能力和水平。

做到作风过硬。在全系统开展“定了就干、争创一流”好习惯养成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紧张快干、真抓实干、务实苦干,树立雷厉风行、立说立行的办事风格,养成今日事今日毕的良好习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带头调研、经常调研,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水平。要坚守党性原则,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当“铁匠”,不当“木匠”,绝不当“泥水匠”,切实“走在前、作表率”,当好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排头兵。

廉洁要过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行使权力上要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要严之又严。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抓细抓实。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围绕监督执纪、调查处置各环节查找风险点,强化对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重点岗位的监管。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绝不护短遮丑,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同志们,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开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落实“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实现“两个率先”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扫一扫 手机浏览

分享到:

主办:中共银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银川市监察委员会 宁ICP备17000118号

本站点兼容IE 10以上或Chrome最新浏览器,最佳浏览分辨率:1920*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