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于2019年7月15日至9月15日对银川市进行了巡视,10月1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银川市整改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银川市委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姜志刚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巡视组反馈意见,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并专门作出批示,就高度重视巡视整改落实提要求、明责任。成立了以姜志刚同志为组长的银川市整改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委。为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各项工作,市整改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银川市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针对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46个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104条,逐条明确牵头市领导、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及整改时限。市整改办加强对整改工作全过程的跟踪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强化督促检查,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先后通过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推进会、汇报会、实地督查、印发通报、向各责任单位发出整改落实提醒函等方式,有力推动了整改落实工作,形成了市委负总责、书记亲自抓,一级抓一级,上下联动一起抓的良好整改局面。截至2020年1月15日,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按照整改期限基本完成整改任务,需要一定时间完成的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
一、关于“政治思想建设不够扎实,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强”的问题。制定《银川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政治理论学习方案》,细化完善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辅导(集体观摩)+集体研讨“三位一体”学习形式,开展各类专题学习报告会16场,中心组学习研讨7次,市级领导讲党课10余场次,调研70余次,形成调研报告10余篇,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2.针对“对文明城市创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研究解决缺乏主动性,指导推进不力,被停止‘全国文明城市’资格一年”的问题。成立银川市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银川市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银川市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级领导包抓三区、乡镇、街道、社区责任制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压紧压实整改创建各项责任。组成督查组开展实地测评点抽样督查1000多次,督办整改问题1000多项,整改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个别部门、企业组织(如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残联康复中心、宁夏小巨人机床有限公司)的涉外文化活动和国外媒体采访未按要求进行报备审批”的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博览会、展览会等活动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申报审批的具体要求。制定《全市文化旅游活动报备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对文艺演出、旅游推介等活动内容的审核把关。
4.针对“个别行业主管部门(如市委宣传部、市文联)未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本领域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问题。市委宣传部牵头认真梳理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讲话内容,对没有开展专题学习的单位,要求及时纳入部务会、党委(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召开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学习会,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导推动全市文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论自觉。
5.针对“综合保税区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探索不够,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不高,内陆开放型经济实验区的桥头堡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综合保税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3号文件政策,先行先试出台“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等19项政策,对接银川海关出台《关于支持银川综保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意见》,进一步提升了综保区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外贸发展活力。成功引进鑫耀坤、一金品钻石镶嵌等6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签约了包括浙江云坤集团、包天下食品公司、中琨聚霖(银川)国际贸易总部基地项目等一批招商引资项目。对接银川(北京)飞地科研育成平台,建立完成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库、目标投资人信息库,有效提升招商项目管理质量。修建银川综合保税区至银川河东国际机场航空物流通道,启动海关查验区及停车场项目,充分发挥内陆开放型经济实验区桥头堡作用。
6.针对“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移交问题线索核查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开发建设“线索台账管理系统局域网”,不断加强线索接收的比对去重,实现线索核查即将到期和超期提示,推动线索精准分析研判,及时分流转办,提升核查效率。制定《银川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处置工作规定》,有效完善线索分流机制,优化线索转办流程,规范线索核查程序。实行政法部门落实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四必清”和重点线索“三方联审把关”等制度,压茬推进线索“动态清零”。实行中央督导交办案件线索领导包抓、督办、成立专案组制度,督促指导线索核查单位高质量开展线索核查,确保问题线索办理到位、整改到位。
7.针对“‘打伞破网’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出重拳、下狠手,持续深挖彻查黑恶腐败和背后的“保护伞”。严肃查处了马兴国案、段飞案、伍永涛案、纳金宝案、马海龙案等一批黑恶案件背后的“警伞”“官伞”“庸伞”。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293人,其中,“保护伞”63人。银川市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得到中央督导组“回头看”的充分肯定。
8.针对“棚户区改造项目任务艰巨,2018年自治区下达银川市棚户区改造任务8381套,当年开工建设5392套,占全年任务的64.3%”的问题。成立银川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建立“市委、市政府决策、辖区落实、部门配合”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棚改工作。紧盯未开工项目促开工,2018年棚改任务未开工2989套,现已全部开工建设。
9.针对“一段时间,卫生等行政部门对民营医疗机构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年度质量考核等管理制度流于形式。银川欧亚男健医院等医疗机构‘借医敛财’,就医群众健康、利益受到严重侵害”的问题。修订完善民营医疗机构校验考核细则,规范年度校验及质量考核。严格落实银川市卫生健康行业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了银川欧亚男健医院恶势力犯罪团伙及背后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截至目前,该案共抓获恶势力犯罪团伙50余人,查处“保护伞”4人,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的不够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严格。市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之风,但向下传导压力的广度、深度、力度还不够”的问题。市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出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具体措施》等指导性文件,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持续强化“双查双述双报告”责任落实机制,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向市委和市纪委提交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报告83份、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41份。严肃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74起,处分30人,问责47人,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2.针对“有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廉政风险防范存在弱项”的问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建立分级约谈有效机制,市委主要领导带头约谈市级领导和县区、部门党政“一把手”,市纪委主要负责人严格约谈市直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市纪委分管副书记约谈市直部门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负责同志,压紧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3.针对“巡察工作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对滞后,反馈问题督查机制不完善,移交问题线索办理进度缓慢”的问题。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双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市级督查、县级督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整改率达到94.9%。严格落实巡察移交事项优先办理工作机制,2019年,根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问责86人,收缴和清退违纪违规资金并挽回经济损失4685.75万元。
4.针对“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四种形态’把握运用不够精准,存在追责问责‘基层化’现象”的问题。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健全完善各监督检查室联系单位制度,对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开展常态化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4251人次,其中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处理党员干部人3429次、577人次、161人次、84人次,一二种形态占了处理党员干部总数的94.24%,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态势持续拓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修订完善我市问责相关制度,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准确把握问责范围、问责对象、问责处理,做到规范、精准、严肃问责,防止追责问责“基层化”、泛化简单化问题发生。
5.针对“个别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不高,存在多年不办案,甚至‘零问责’的情况”的问题。稳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市纪委监委共设置派驻(出)纪检监察组19个,有效实现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全覆盖。深化市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协作区制度,定期召开协作区工作例会,通过跟班学习、“以案代训”、个案指导的方式,有效聚合办案力量, 形成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执纪监察力量。2019年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初核问题线索248件,立案59件,党纪政务处分55人,问责43人。
6.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重点岗位干部管理监督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等问题95件,党纪政务处分67人,问责39人,通报3起典型案例,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市本级对涉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的36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订,县(市)区修订完善涉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规范性制度97项。
7.针对“经开区违规发放记者劳务费、改建综合办公楼”的问题。给予经开区有关责任人问责处理,违规发放的记者劳务费已全部退还给经开区财政。组织对综合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进行验收,并做好工程结算和审核工作。修改完善《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管理程序。
8.针对“一些重点领域腐败风险较高,有关部门不断健全完善制度,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但政策执行不够到位,项目建设、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的问题。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86件、处分791人。严肃查处了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王全存等拆迁、住建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督促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工程建设、审批监管、执法司法、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9.针对“持续推动解决遗留问题不够有力,对以往形成的一些招商引资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停产、停建、烂尾等,推动破解仍需加大力度。如2008年凤凰碑西南角建设项目建设出售以来,因无法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及房屋权属证书,国有资产长期闲置浪费”的问题。凤凰碑西南角建设项目已完成竣工及消防验收,并申请办理了房屋权属证书,由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部署和国有资产管理处置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将项目整体移交至市国资委,做好资产盘活处置工作。
10.针对“一些干部担当作为劲头不足,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落实区、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推拖慢’,存在‘中梗阻’问题;有的处理问题不敢碰硬、能绕就绕,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严重影响地方营商环境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有的推动发展拈轻怕重、敷衍了事,主动作为、‘二次创业’的氛围还没有形成”的问题。严格落实《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市领导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持续深入抓好中央巡视、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国家脱贫攻坚考核督查、国务院大督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对重要政策、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拉条挂账、跟踪问效,扎实推进,对慢作为、不作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严肃问责了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不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不力等一大批责任人。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准,出台1+9专项行动方案,创新推出“1230”审批服务,城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府的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群众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
11.针对“有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立的不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没有彻底根治,‘疲牛虚’和不愿谋事、不敢干事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制定为基层减负三十五条措施,建立“无会月”“无会周”制度,开展基层减负年“四项清理”行动,大力精文简会,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开展干部作风“疲牛虚”“三不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问责47人。开展涉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134起,党纪政务处分94人、问责145人。举办“电视问政”7期,曝光并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246件,问责干部45人。严格落实容错纠错制度,制定《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暂行办法》,回访教育585名受处分党员干部,为受诬告陷害的一批干部澄清正名,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有力促进了干部作风好转。
三、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实不细,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压的不紧,市委推进党建责任层层落实还有差距,高质量推进党建工作覆盖面不宽”的问题。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年研究党建工作17次,并提高考核党建赋分比重,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实《银川市关于强化政治功能建好管好用好基层党组织阵地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过硬。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强化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压茬开展5轮巡察,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74起处理77人,推动党建责任层层落实落地。
2.针对“个别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够经常”的问题。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市委、政府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20次,参与专题研讨221次,全部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由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所在党支部及时提醒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并如实做好记录,定期进行公示,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3.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如经开区管委会等部门长期以党政联席会议、行政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的问题。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各领域制度文件,提升基层党组织群众组织力。抓好《银川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化”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落实,以星级评定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督促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制定《银川经开区党工委会议制度》,严格规范组织生活,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由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行政会议研究决定一般性行政事务和业务工作,重大事项必须提请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
4.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够严格,个别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集中倒查工作,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了倒查核实。修订完善《银川市市管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实行“多考合一”,进一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实绩的考核力度,促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积极担当作为。
5.针对“执行领导干部‘凡提四必’和任前公示要求不到位,2016年个别处级干部涉嫌‘带病提拔’”的问题。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建立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常态化机制,开展3轮对33个市直部门单位、2家市属国有企业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并整改问题57条。2019年共对20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政治素质档案信息核查比对应用,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特别是“两面人”挡在门外。
6.针对“干部档案管理手段滞后,个别干部档案资料填写不规范”的问题。集中梳理档案材料补充完善清单,函告干部所在单位进行补充完善。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审核干部人事档案1300余份。制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审核工作流程,开展档案集中收集工作,进一步规范市直部门档案管理。
7.针对“有的单位落实机构改革政策有偏差,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采取交流调整、调整职数、免去兼职、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措施,推进超配处级干部、科级干部整改消化任务。严格执行新提拔任用处、科级干部预审制度,坚决杜绝产生新的违规超配现象。
8.针对“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不强,一些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严格,存在党支部不按时换届、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的问题。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能力和水平,调动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开展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及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基层党组织建设任务进度表》,对党建工作任务进行挂图督战、建账销号。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逐一审核发展对象政治表现和档案资料,围绕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违规入党等情形开展排查,逐一进行整改规范。严格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市直机关换届党组织30个,新成立党组织8个,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9.针对“村级后备干部‘备而不优’、村党组织负责人‘一大三低’的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全面落实自治区“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加强对村“两委”成员教育培训,举办3期村党组织书记区外示范培训班培训197人,各县(市)区兜底开展全覆盖式轮训。开办第4批村(社区)干部免费业余大专班,完成村(社区)“两委”成员“双转一提”学历提升707人。加强对第一书记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调整选派367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实现第一书记全覆盖,实行驻村干部划片管理和履职情况“一月一排名”,督促其切实发挥应有作用。
10.针对“城市党建工作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城市建设需要,街道社区与辖区单位共驻共建共治的合力尚未形成”的问题。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全市26个街道完成“四办一中心”内设岗位调整,明确街道8项职责、社区24项准入事项清单。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组成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党建联盟”40余个,下沉503名街道人员到社区服务站开展审批事项服务,安装行政审批服务一体机93台。推广“智慧银川”综合运营指挥平台等现代信息手段,把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公安等各领域各部门资源力量沉入网格,完善“街道社区党组织+辖区共建单位+楼院党支部(小组)+自治(业主)委员会”的治理体系,实现基层党建“一网联结”、基层治理“一网统筹”、基层服务“一网覆盖”。
11.针对“一些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弱化、虚化,有多家国有企业没有落实‘党建进章程’要求”的问题。开展国有企业“党建进章程”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修改制定了国有企业章程规范化意见,监督指导市属各国有企业在规定时间统一重新制定或完善公司章程,做到了“党建进章程”工作在国有企业全覆盖。
12.针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重组建、轻管理’,‘两个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在全市实行机关党员干部包干联系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实现指导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相结合、日常监督和定点包抓相结合。完善“星级”评定工作,把综合考评与评星定级、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紧密结合起来,力促各级党组织把党建工作抓在经常抓在日常。加强党组织对群团工作领导,试点推行党组织与群团组织合署办公,深化“政治生日”等活动,广泛实施“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我为企业建言献策”等制度,多措并举引导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发挥作用。
四、关于“推动巡视、督查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国家审计署指出的‘银川市南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问题,氨氮浓度仍存在超标现象”的问题。2018年实施的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工程,黄河取水泵站、西夏渠改造、西夏水库、南部水厂、输水管网等主要节点工程已全部完工,市区各水厂已先后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向市区供水,同时陆续关停南郊水源地,用黄河水替代地下水,从根本上解决南郊水源地水质超标问题,确保饮水安全。
2.针对“十一届自治区党委巡视提出‘有的工程项目代建履约保证形同虚设’问题,没有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修订相关制度”的问题。制定《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局建设项目合约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市辖区内的社会企业代建市本级非经营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指导工作。针对已完工项目,将施工、建立设计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全部退回,对在建项目中,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价10%收取的,将超出部分全部退回,对即将开工和今后建设的项目,坚决按照合同价5%收取履约保证金,对超出合同见5%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已全部退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51)12388。邮政信箱: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银川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750001(信封上请注明“对中共银川市委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举报网址:http://ningxia.12388.gov.cn/yinchuansh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