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词:扶贫腐败作风问题处理结果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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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第五轮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18-08-02 09:45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18年5月中旬至7月上旬,市委安排8个巡察组,对兴庆区月牙湖乡、金凤区良田镇、西夏区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贺兰县洪广镇、永宁县闽宁镇、灵武市白土岗乡、郝家桥镇、马家滩镇共8个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及所辖82个行政村(含36个贫困村)党支部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市委各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市党委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聚焦“六个围绕”巡察任务,重点针对被巡察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强党组织建设、推进精准扶贫、落实惠农政策、农村“三资”管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干部作风等方面开展巡察监督。本轮巡察,通过开展问卷调查、进行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访来电、进村入户走访调研等方式,共发现各类问题171个,其中扶贫类问题52个,乡镇、村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87件,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达到了巡察目的。市委书记专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肯定了巡察成果。

近日,市委8个巡察组分别向各县(市)区党委五人小组会议反馈了巡察意见,并在各乡镇召开巡察情况反馈大会,向被巡察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及全体党员干部通报了巡察意见,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姜志刚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各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真抓真改,立行立改巡察反馈问题,及时形成整改方案,提出针对性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责任人,整改时限,集中精力狠抓问题解决。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被巡察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系列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党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脱贫攻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巡察来看,被巡察乡镇(街道)在加强党组织建设、落实惠农政策、精准扶贫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巡察兴庆区月牙湖乡党委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乡党委党的领导弱化,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村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活动阵地重建轻管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干部帮扶责任履行不到位,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低,投资收益兑现不及时,建档立卡户识别不精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对扶贫资金监管不力,互助金借款长期未收回,存在救助金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问题。乡党委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纪委发挥监督作用不充分,党员干部中存在“四风”问题和私车公养现象,公用经费违规开支,公款旅游、违规发放补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巡察金凤区良田镇党委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镇、村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脱贫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建档立卡户识别不精准,技能培训无实质性效果。村集体扶贫产业投资项目收益少,工程建设违规问题突出。扶贫专项资金长期闲滞,发放使用不够精准,存在挤占、挪用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驻村干部考核监督工作不严格。公用经费开支管理不规范,存在违规滥发津贴、补助,违规报销差旅费、接待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巡察西夏区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指导督促基层党建工作不力。党工委、纪工委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执纪监督问责不力。建档立卡户识别不精准,退出工作不严谨,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驻村帮扶不扎实,干部引领发展能力弱,脱贫措施不精准,力度不够。村集体经济薄弱,扶贫产业单一。公用经费支出违规,互助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借贷风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违规发放补贴、补助、奖金,违规超标报销差旅费等问题。

巡察贺兰县洪广镇党委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镇党委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扶贫决策部署不到位,村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两委”班子党建工作开展不规范,村干部担当履职意识不强,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主动、慢作为。镇、村干部落实扶贫工作不实不细,建档立卡户识别和退出不精准,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扶贫专项资金使用不精准。镇党委、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弱化、虚化,财务管理不严格,公用经费开支混乱,公款私存私借,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接待费、违规公款购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巡察永宁县闽宁镇党委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对党建工作投入精力不多,指导、督导所辖村党组织建设不力。建档立卡户识别不精准,扶贫工程项目监管不严,工程支付环节廉政风险突出。金融扶贫政策执行不到位,互助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镇党委、纪委履行党风廉政“两个责任”虚化、弱化,贫困村政务、村务公开不到位村组干部工作作风不实

巡察灵武市白土岗乡党委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乡党委落实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对所辖各村支部党建工作指导、监督不够,村“两委”班子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换届、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扶贫攻坚力度不够,贫困户识别不精准,低保户动态监管不到位,专项资金大量闲置结余未充分发挥效用。扶贫项目脱离本地资源条件,群众实现增收渠道单一。扶贫政策宣传不深入,引导贫困户自我发展和激发内生动力不够。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财务管理不规范,公用经费支出存在廉政风险

巡察灵武市郝家桥镇党委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镇党委贯彻落实扶贫政策存在偏差,村级党组织建设薄弱,部分村干部履责意识不强。基层站所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关键岗位干部长期不交流轮岗。镇党委、纪委履行党风廉政“两个责任”不力,扶贫干部工作作风不实,贫困户建档立卡识别存在优亲厚友的问题。村级财务管理不严格,专项资金长期闲置,拨付使用不精准,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突出。村级扶贫建设项目违规、虚假招标。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补助问题。

巡察灵武市马家滩镇党委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镇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弱化,民主决策不科学,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扶贫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干部作风不扎实,脱贫攻坚工作不精准,脱贫攻坚档案资料不完整。村集体资金长期闲滞,专项资金使用开支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挤占、挪用、套取问题。存在违规发放补贴、奖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巡察期间,8个巡察组分别收到了一些反映镇、村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照规定移交各县(市)区纪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各县(市)区党委主要领导表示要牵头抓整改,带头抓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党组织书记表示,市委巡察组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符合实际,全面客观,照单全收,将认真落实市委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和巡察组整改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照问题清单,逐条逐项落实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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