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你们清查账本及凭证,溯清源头,针对不同原因形成的往来款,通过以下几方面分类施策……”近期,针对市委巡察办移交的巡察整改中涉及的难以完成整改的财务问题台账,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组织预算、国库、经建、社保、资产、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及会计核算中心等7个科室(中心)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细化举措,同步对接相关整改单位,逐项分析研判,通过实地出点子、教方法、提供政策指导和专业指引,共同推进疑难问题整改。
近年来,市委巡察办主动作为,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建立巡察未完成整改问题跟踪台账,定期梳理了解整改单位在持续整改期间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帮助被巡察党组织持续推动整改。近日,为有效解决部分被巡察党组织反映整改中涉及到的财务相关问题难以完成整改的情形,市委巡察办全面梳理未完成整改跟踪台账,将涉及的24个财务相关疑难问题按照长期挂账、项目决算、资产账务处理3类情况对接财政部门,同时建立“移交会商疑难问题-整改成果互通共享-联合督办整改成效”等多项机制,协调市财政局系统指导相关整改部门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上的相互协作。
“为规范资产管理,在财政局的指导下,我局严格依据相关规定,按照暂估值将项目转为固定资产,并将资产调拨使用部门,目前资产已正常投入使用。”市应急管理局在得到财政局政策指导后,顺利完成了“2019年实施的项目未能及时转为固定资产”问题的整改。截至目前,财政局已指导相关整改单位按照政策规定完成整改2个;根据财务制度、财政政策及相关法规条例,对14个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对8个历史久远、原始资料缺失、无政策依据的问题,建议整改单位溯清源头,多方寻找解决方式。
下一步,市委巡察办将持续强化与财政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深化搭建“巡察+财政”监督平台,指导被巡察党组织结合财政意见建议,研究确定整改时限,持续挂图作战,全力推动整改。巡察办也将适时联合市财政局对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实地督查,持续跟进相关问题整改,不断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