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银川市巡察机构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把提高巡察报告质量作为巡察工作深化发展的重要抓手,狠抓学习培训、强化制度保障、层层审核把关,切实以精耕细作的工作要求,有力有效提高巡察报告质量。
一、抓实抓细“三项举措”,提升撰写巡察报告能力水平。一是选好联络员。全面梳理十五届市委以来联络员名单,选取综合能力强的优秀联络员组建成联络员库,目前有联络员48名。采用“专兼”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固定巡察办专职干部担任联络员做法,针对兼职联络员通过问情况、看简历、找谈话等方式,综合研判每轮抽调人员工作经验、文字写作等情况,选好选强联络员。二是做好巡前培训。将撰写巡察报告作为每轮巡前培训的必修课,邀请巡视机构领导、巡察组组长专题授课讲解、传授写作经验。针对每年第一轮新抽调干部,从市委第十轮巡察开始,巡察科组织开展联络员专题培训,从巡察程序、联络员职责、底稿制作、巡察报告撰写等方面精准授课,提高联络员综合能力。三是用好参考资料。针对联络员巡察报告结构不掌握、报告语言模式不熟悉、问题表述不规范等问题,选取十五届市委巡察以来优秀巡察报告20余份,编印成册供巡察组学习参考。总结市委巡察办审核完善巡察报告经验做法,结合全覆盖指导督导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发现的问题,起草《巡察报告“七核”指引》印发至各县(市)区,从核政治、核主次、核责任、核精准、核表述、核建议、核规范七个方面进行规范指引,“以市带县”推动提升全市巡察报告质量。
二、健全用好“三项机制”,夯实撰写巡察报告制度保障。一是严格落实巡察办专职干部联系指导机制。坚持把联系指导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印发联系指导工作方案,专职干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下沉各组驻地开展联系指导,对巡察工作流程、巡察方式方法、巡察报告撰写等方面进行指导把关,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与巡察组形成合力提升巡察监督质效。二是探索用好“第二联络员”机制。为解决部分抽调联络员综合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从十五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开始,实行巡察组“双联络员”机制,在现场巡察收尾阶段,将在巡察办的专职干部采取“一对一包组”方式融入巡察组,对巡察报告、专题报告等巡察成果参与讨论修改,形成合力提升巡察成果质量。三是研究出台巡察报告修改完善制度。聚焦巡察报告问题定性定责不精准、数据事例不恰当、语言表述不准确等短板弱项,总结十五届市委以来形成的巡察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办组融合效应,出台《银川市委巡察报告审核完善办法》,明确审核完善重点,固化“四审”机制,压实办组责任,切实从制度层面保障提高巡察报告质量。
三、严格落实“四审”模式,全面提高巡察报告精准度。一是“预审”助力。巡察组撤点前一周,巡察办专职干部提前介入强化指导,对各巡察组形成的巡察报告进行预审,围绕政治定位、问题事例、定性定责、结构布局、语言表述等方面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建议,巡察组认真研究吸纳。二是“内审”完善。巡察组在报送巡察办之前,通过组务会(全组会)进行组内审,按照“审、核、研、校”四步走方式,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全面对照问题底稿,从问题典型、责任分析、数据事例、文字表述、结构布局等方面对巡察报告进行审核,发挥巡察组集体智慧充分研讨,从严从实从细完善修改,提高巡察报告质量。三是“初审”提质。报送巡察办后,巡察科对巡察报告进行初审,主要围绕总体评价是否鲜明、职能责任是否聚焦、重要问题是否精准、意见建议是否恰当四个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巡察报告立场鲜明、内容翔实、事例典型、数据精确,布局合理、结构严谨、逻辑严密,行文规范、表述清晰、语言精练。四是“联审”定向。根据各组巡察报告的成熟度,组织巡察办领导和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召开办组会商会议,对巡察报告进行联审,重点围绕总体评价、职能责任、重要问题、事例数据、定性定责、意见建议、文字表述等方面进行审核讨论,明确修改意见,查漏补缺完善内容,切实提高巡察报告的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