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这个《办法》太及时了,解决了我们以往在巡察工作中遇到疑难杂症无处请教的难题”“《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今后的巡察工作更高效、发现问题更精准......”银川市委巡察组组长孟仿英对近日制定出台的《银川市巡察顾问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赞不绝口。
为进一步帮助巡察组在短时间内了解有关政策,熟悉相关业务,精准发现和分析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银川市按照结构合理、优选优用原则,从纪检、组织、政法、财政等10个部门择优选取专业人员组建巡察顾问组,整合全市相关行业部门的专家资源,通过发挥专业技能,形成工作合力,有效破解“隔行如隔山”的瓶颈,于近日制定出台了该《办法》。
选好“主力军”。坚持把好巡察顾问入口关,细化选拔标准,突出政治素质硬、业务本领精、纪律意识强,统筹考虑队伍年龄和专业结构,由各相关部门按照《办法》规定推荐符合要求的人选,巡察办严格审核,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纳入巡察顾问组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21人。根据巡察工作实际,对巡察顾问适时进行补充和调整,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不再继续担任顾问的,以及履行顾问职责不到位的,由市委巡察办商相关部门进行调整,确保顾问组切实发挥助力赋能巡察的作用。
用活“智囊团”。为使顾问组不仅“有人”还要“有为”,《办法》明确顾问可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巡察,对一般性的业务咨询和问题研判给予巡察组“一对一”的专业解答指导,对内容复杂且涉及多个顾问的由市委巡察办组织进行集体会商,必要时顾问可前往巡察组驻地给予实地协助检查。同时,巡察顾问参与研判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助力市委巡察提质增效。
拉好“警戒线”。《办法》明确指出,巡察顾问必须严格保守掌握的巡察工作秘密,履行职责过程中遇有利益冲突等情形时应当主动申请回避,要主动接受监督,不得以巡察顾问身份谋取任何私利和特权等纪律要求,为巡察顾问履职划好红线。巡察顾问在履职过程中泄露秘密、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问题线索将移送市纪委监委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