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银川市委立足“地域狭小,熟人社会、人情干扰”的实际情况,统一谋划部署巡察工作,以“市县一体联动巡察”为切入点,统筹巡察模式、任务、成果运用工作,在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上取得了积极进展。全市共开展9轮对市县两级191个党政机关、12个党政直属事业单位,8个乡镇(社区),57个法院及群团组织共268个党组织进行巡察,延伸巡察基层行政村、教育和卫生医疗机构达340个,共发现“六个围绕”方面问题2941个,移交问题线索1138个,给予党政纪及组织处理181人,有效发挥了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从严治党的“利剑”作用。
一是统筹巡察模式,释放联动效应。坚持“四个一”机制和“一二三”工作模式,为市县一体巡察整体推动提供机制保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一动员部署,确保全市巡察工作始终一体推进、步调一致、同频共振。组建“一办六组”,每轮巡察由市委巡察办整合各县(市)区巡察力量,统筹编组,为巡察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坚持“一步到位”,选择同一系统市县两级进行对口巡察,巡察市直部门对县(市)区相对应的部门同步巡察,做到“一竿子插到底”,有效全覆盖。实行“一巡一反”,向市直部门党组织反馈问题,又向县(市)区党委反馈县区相对应部门党组织的问题,做到巡察一轮、反馈一轮,压茬推进。突出“一二三”工作模式。每轮巡察结束形成“一篇巡察报告”,根据巡察报告形成“两个通报”,反馈意见通报和新闻通报。巡察反馈后移送“三个清单”,向被巡察单位移送问题整改清单、向市县两级纪委、组织部门移送问题线索清单和“两个责任”不履行问责约谈清单,形成震慑效应。
二是统筹巡察任务,聚焦重点难点。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安排巡察任务,科学确定时间频次,既不在全覆盖上打折扣,也不抢时间赶进度,有序推进巡察工作稳步开展。按照上下联动、易于合力的原则,由市委统筹研究制定巡察工作规划,推动工作齐头并进、协同推进、互促共进。突出重点安排巡察任务,根据内容、范围及特点,合理穿插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及“回头看”。坚持每年至少4轮巡察,全面稳妥推进巡察全覆盖。2018年优先部署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派出8个巡察组对8个扶贫重点乡镇(街道)(含36个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针对中央巡视反馈全区教育和卫生方面问题,对全市教育和卫生系统开展专项巡察。2019年,安排六个巡察组对2017年已巡察的市住建、交通等六部门进行“回头看”。市委第八轮、第九轮巡察分别巡察安排十二个巡察组对全市32个系统共172个部门(单位)进行常规巡察。同时,结合市委中心工作,开展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巡察,全面深化检验市县一体联动巡察成效,取得了良好效果。截止目前,十四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任务总数437个,已完成268个,总体覆盖率达61.33%。
三是统筹成果运用,狠抓整改落实。始终把“巡察不整改,比不巡察效果更坏”“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作为检验市县一体化巡察成效的有力抓手,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将巡察工作纳入全市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之中,强化纪委、组织部门及巡察机构在全市考核工作方面的赋分权重。优化巡察反馈机制,巡察情况向市委书记专题会汇报,并向县(市)区党委书记专题会、被巡察党组织同步反馈制度,层层压实被巡察县(市)区党委、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严格督查问责。市、县两级巡察机构严格落实报告报账、反馈交账、移交转账、督办对账、整改销账要求狠抓整改“台账销号制”过程监管,适时开展整改日常、集中和专项督查。市、县两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及其成员坚持落实“双约谈”“双汇报”制度,开展对被巡察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及被巡察党组织书记、分管负责人和派驻机构负责人的提醒告诫,按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及时在实属媒体公开整改情况,严肃问责干扰巡察、整改不作为、慢作为干部。注重建章立制,以银川市巡察“一报告二通报三清单”工作模式为基本构架,先后建立完善了巡察工作流程、问题线索处置、信访事项办理、整改落实及情况公开工作“六围绕一加强”工作清单等16项制度机制,推行巡前集中培训、巡中经验交流、巡察底稿制度,筛选优秀年轻和后备干部353人纳入“两库”,实行动态管理,切实保障巡察工作规范、科学、持续、高效开展。
下一步,银川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自治区巡视工作办法,着重加强市县巡察机构规范化、科学化建设,进一步从体制、机制上完善市县联动巡察模式,对标中央、区市巡视要求,适时加强对已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继续加大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巡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高质量推动市县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