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0日至2021 年6月10日,银川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永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7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反馈问题11个。整改期间,制定整改措施36条,修订完善各项制度18项,批评教育6人,谈话提醒1人,整改退回资金0.15万元。
1.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局党组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作用,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确保落实上级政策不拖不延,精神传达准确及时到位,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针对“落实退役军人政策存在差距”的问题。建立《永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各乡镇(街道)专干学习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举办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班1期,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2场;加强监督,严格执行各类优抚金发放标准,对超标准发放的慰问金进行追缴并上交国库。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落实不力”的问题。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重要意识形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意识形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意识形态事件亲自处理;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学习、研究、部署、检查等各个环节提高执行力;加强学习培训,制定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党风廉政工作要点。
4.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层层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真梳理查摆各个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点,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5.针对“三重一大决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新修订完善《永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严格遵守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评先选优等问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从程序上严格做到事前、事中、事后都进行集体研究决策。
6.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流程,认真履行“三重一大”制度,按照《永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做到定期盘点,做好固定资产管理。
7.针对“项目管理不严格”的问题。深入学习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管理等相关文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按程序执行大额采购集中询价,降低采购成本,规范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管理,严格财务审批手续,严格审核财务凭证附件资料,坚决杜绝违反项目规定的现象发生。
8.针对“专项资金未按预算批复用途使用”的问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在财务支出管理中,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用;严格执行年度部门预算,加强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9.针对“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转账支票支付手续,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把关支付各项手续、财务支出验收手续,规范办公用品管理,对零星物品采购实行一个季度结一次账,并做好入库验收登记和领用物品登记台账。规范报刊登记及发放登记工作,制作报刊发放分配表,由本人进行签收。
10.针对“党建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扎实推进机关党建“三强十一严”工程,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服务群众;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理论学习、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确保把组织活动开展好,坚持好,并做好相关记录,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以支部主题党日为契机,结合思想实际,创新党员教育活动。
11.针对“党建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修订完善《永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永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议制度》《中共永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规范会议记录;积极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活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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