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纪委监委聚焦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关键环节,通过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情况核查找准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小切口”精准施治,扎实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保障乡村振兴资金安全运行,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深化部门协调,压实监管责任。深化运用“党委政府主责+纪委专责+部门协同”三级联动机制,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夯实监管合力。县委、县政府统筹部署,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关于集中整治的相关文件精神,压实各部门职责。县纪委监委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制定集中整治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向部门下发工作提示函,进一步明确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和要求。部门联动形成专项整治合力,县纪委监委联合审计、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检查+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覆盖自查。做实村务财务公开,监督推动镇村及时通过公开公示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等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
全面排查摸底,掌握资金底数。监督推动县财政局开展清理自查,梳理2021年以来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乡镇财政资金234笔,累计金额达10亿余元,详细掌握各类乡村振兴资金的来源、规模、拨付进度以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建立项目资金明细台账,对资金流向、使用单位、项目进展等信息进行梳理汇总,结合排查梳理情况,深入查找其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和不规范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推动县农业农村局全面梳理近4年来全县涉及乡村振兴中央、自治区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共梳理139笔4.1亿余元。深化“室地”联动,各乡镇纪委督促乡镇全面梳理涉及本乡镇乡村振兴资金,建立清单,共梳理乡村振兴资金7.8亿余元。
持续强化监督,深化以案促治。“室组”联动,对县财政局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一卡通管理平台”中14条资金支付预警信息督促及时进行整改。“纪巡审”联动,提升监督质效,聚焦乡村振兴资金监管专项整治,县委巡察办对闽宁镇5个村(社区)开展巡察。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完善《永宁县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制度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上防范乡村振兴资金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下一步,永宁县纪委监委将始终坚守职责定位,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加强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的监管,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