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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三个坚持” 提升“乡案县审” 案件查办质效

发布日期:2025-02-11 09:05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纪检监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基层政治生态风清气正的关键力量,乡镇纪委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神经末梢”。

“乡案”面广量大,涉案人员大多是村队干部,违纪行为直接啃食群众切身利益,这类案件查办质效如何,关乎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认知和获得感。乡镇纪委办案水平不专、案件质量不高是制约案件质量提升的瓶颈,县纪委监委始终把保障和提升乡镇案件查办质效作为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乡案县审”机制,凝聚合力、多点发力,不断提升乡镇纪委案件查办质效。

坚持“以案代训”,有效提升乡镇纪委办案能力。县纪委监委不断深化“室组地”办案协作区工作机制,按照地域邻近、职能相关、有利工作的原则,将4个纪检监察室、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7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划分为4个协作区,打造干部“培训基地”,适时抽调乡镇纪检干部参加县纪委监委案件查办,通过“以案代训”强化理论实践,实现快速有效充电。在此基础上还抽调一些业务能力较强的乡镇纪检干部到案件审理室跟班学习,强化对办案“二十四字”方针的理解。2024年,共抽调18人次参与“以案代训”,到审理室跟班学习3人次。通过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办案人员业务素质,切实推动乡镇纪委从“会办案”向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办案发展。

坚持县乡案件审理“一把尺子”,树牢案件审理统一标准。县纪委监委从抓实案件质量入手,精准高效开展乡镇案件县级审核把关,围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规”六个方面对乡镇纪委呈报的案件逐一审核、逐一反馈,推动形成边审理边发现、边反馈边整改、边办案边优化的良性循环,从源头上帮助乡镇纪委把好案件质量第一道关口。针对“乡案县审”中发现的措施使用、文书格式等易错点,起草编印《永宁县乡镇(街道)纪(工)委案件审理模拟案卷(试行)》,规范“乡案县审”工作流程,切实提升案件质效。

坚持以评查促规范,推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案件质量评查是对案件办理全过程、全方位的政治体检,是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举措。县纪委监委进一步释放案件质量评查作用,将案件质量评查延伸到乡镇纪委办理案件,以评查促规范,对乡镇案件质量“把脉问诊”。通过日常评查、全面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乡镇案件开展全面评查,紧盯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及农村集体“三资”等重点领域案件,逐卷深入检查、分析和评价,对发现证据调取、程序手续、定性处理等方面存在的个性、共性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督促立行整改,有效防止案件评查“一评了之”,切实保障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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