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永宁县纪委监委不打招呼、直插现场,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宁和所、望远所对县城商超、农贸市场及望远四季鲜“生鲜灯”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生鲜“素颜出镜”。

“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在照射下能显著美化食物色泽和新鲜度,对消费者选购食用农产品造成一定误导。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宣传排查治理,对全县市场商超等经营业主宣传《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场开办方和经营主体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进行自查整改,指导经营者选择显色指数、色温更接近自然光的灯具。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商超、农贸市场摊位还存在只关闭灯泡电源未更换“生鲜灯”的问题。督查组现场将问题反馈市场监管部门,并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12月1日《办法》生效后拒不改正的经营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下一步,永宁县纪委监委将持续跟进监督,压紧压实主责单位监管治理责任,推进“生鲜灯”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纪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