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推动基层小微权力规范有效运行是夯实乡村治理根基的关键。县纪委监委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为契机,依托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构建职能部门监管先行、纪委监委监督跟进工作机制,探索运用“1234”工作法持续推动基层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围绕一个目标任务,完善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围绕“规范小微权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目标任务,各职能部门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公开“6大类25项”权力清单。县纪委监委运用线上信息化手段推动监督下沉,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下发工作提示、专人受理、督办提醒和定期通报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权力清单政策更新,持续完善公示信息内容,安排专人熟练掌握平台操作,优化投诉问题办理流程,阶段性对公示信息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政策更新及时、公示信息准确无误、公示步骤正确规范,有力推动试点应用工作向纵深发展,及时化解群众身边的问题矛盾。
紧盯两支队伍建设,畅通渠道强化宣传推广。通过加强基层能力素质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持续深化“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激活监督“末梢”,打通小微权力监督的最后一公里。督促乡镇(街道)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折页、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宣传视频、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强化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宣传推广,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发挥基层党员、网格员、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多渠道指导群众“会用、善用、常用”平台。同时结合“12345”等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持续提升群众对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的关注访问热度。
结合三项重点工作,推动整改强化责任落实。结合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等三项重点工作,及时梳理平台收到的问题线索,建立健全清单台账,充实基层监督力量,完善基层监督保障。结合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和农村“三资”腐败问题治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平台运行情况监督检查9次,对平台投诉件办理情况和公示公开信息情况下发通报2期,督促各部门(单位)及时对标对表、自查自纠,认真开展“体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抓好四项措施落实,多措并举提升办件质效。紧盯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投诉件办理,落实好源头治理、常态监督、跟踪问效、信访回访四项举措。重点关注反映群众急难愁盼和群众身边微腐败的投诉件,督促办理部门提升办件质效,做到快速接收办理、及时上报交办、限时研判办结、定期回访反馈,不断提升群众评价满意度,让小微权力“亮出来”,让制度笼子“密起来”,让纪律规矩“硬起来”。
截至目前,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公示公开信息2741条,受理并办结投诉124件,办结率百分之分,平台总访问量2247575次,评价满意度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