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永宁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时刻把人民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融入执纪执法全过程。近日,永宁县纪委监委会同各专项整治责任单位,紧盯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联动,持续发力整治。现将第二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公布如下:
教育领域
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整治民办学校乱收费、违规招生、教育教学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有偿补课等行为,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整治。审核9所初中学校3718名中考考生的报名信息,查处违反考场纪律、考试作弊考生5人,有效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对民办学校收费情况督查检查2次;提高师德师风建设,严禁以各类名义违规举办和接受“谢师宴”“升学宴”,严禁由学生家长报销有关教师的任何费用,开展师德师风教育5次;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市监、消防等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检查5次,依法取缔校外培训机构3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就业创业
全力整治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制度落实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来,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企业职工培训31期1568人,重点群体技能培训18期5890人,创业能力培训11期325人,通过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167期用工信息,累计提供岗位9765个,累计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35场次,参会企业566家,提供岗位28656个,全县城镇新增就业3230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检查用人单位385家,行政处罚14家,收缴罚款10.39万元,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2件,办结率100%,为108名职工(农民工)追发工资130余万元。
住房保障
印发《永宁县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宣传册1000份,核查终止因死亡仍占用公租房的人员10户,清退因名下购置房产租住公租房92户,对因购置小轿车、大型汽车、挂车租住公租房190户进行了详实的核查,经核查174户符合廉租房居住条件,购置车辆在12万元以上的16户目前已清退12户。截至目前,收回公租房114套,清缴历年欠租金4.2万元。调整2021年申请住房保障家庭准入标准,极大降低了准入门槛,将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的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住房保障,惠及更多人群。
行政审批
设立了“市民会客厅”,打造“你来说,我来办”服务品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办理咨询、政策解答以及领办、导办、协办等靠前服务。持续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延时服务制度的通知》,推行延时服务、导办服务、代办服务等便民措施。自专项整治以来,设置“跨省通办”专窗,实现183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面推行告知承诺改革,138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一网通办”“综合窗口”改革任务,实现永宁县共计四批501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面上线银川市政务事项综合窗口受理平台,让数据“多跑路”,办事企业、群众“少跑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