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永宁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起政府职能部门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现通报如下。
经查,2013年至2018年,永宁县原林业局组织实施了许黄路两侧宽幅林带绿化工程。招标期间,时任局长曹文接受个体承包商钱某某请托,指示该局工作人员向永宁县发改局招标负责人打招呼说情,帮助钱某某顺利中标该工程。验收期间,施工方钱某某利欲熏心、胆大妄为,违反招标设计内容,以“大树套小树”的形式私自套种大量苗木,增加苗木数量,套取国家资金。原林业局时任局长纳金东、时任副局长王德志失职失责、收受钱物,工作人员纳玉华等人贪图小利、弄虚作假,明知钱某某套种苗木不符合设计标准和要求,仍然予以验收核量。决算期间,永宁县原工程预决算审查中心主任李正凯此前多次收受钱某某财物,安排工作人员违规对钱某某私自套种的大量苗木进行决算审查。本案公职人员受贿、收受财物累计31.46万元,造成财政资金损失845.52万元。
纳金东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失职渎职。2020年11月,经永宁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研究,报请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纳金东开除党籍处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人员曹文、李正凯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永宁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和政务撤职处分;纳玉华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永宁县纪委监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另有9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政务记过处分或问责等处理。个体承包商钱某某涉嫌犯罪同案移送检察机关。
一、原因剖析
工程建设领域涉及面广、资金密集、权力集中,历来都是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领域,本案也不例外。永宁县原林业局组织实施的许黄路两侧宽幅林带绿化工程,自工程招标至验收决算,所有环节参与人员大多数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或职务违法等行为。该工程中,政府职能部门本该认真履职、互相制约、环环相扣,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弄虚作假、权力乱用、层层失守。涉案人员为了蝇头小利,枉顾党纪国法,置国家于不顾,上至党员领导干部、下至临时聘用人员,甘愿沦为权钱交易的“工具”,沆瀣一气、串通勾结上演了一出损公肥私、利益交换的“丑剧、闹剧”。
纳金东作为一名有着二十多年党龄的老党员,先后担任过多个重要领导职务,本该感恩组织,坚定信念,坚守初心,为党和人民事业做出贡献,他却顶风违纪、贪图享乐,一步步蜕变沦丧,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
(一)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纳金东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1987年考入中专学习,毕业后国家分配到乡镇工作,从一名农村娃成为国家干部,26岁就加入中国共产党,也曾是一名年轻后备干部。在组织的培养下,从一名基层乡镇干部成长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先后任乡镇副镇长、镇长、党委书记、县直部门局长,多次受到市县表彰。但他却背弃初心使命,辜负组织信任,放弃理想信念,放松自我要求,学习上应付差事,思想严重滑坡,生活上贪图享乐,沉迷于各种应酬,满足于被人围着,将“有人支场子、有人陪着玩”当作成就感,自我感觉良好,与商人、老板称兄道弟,讲“哥们情谊”,甘于被围猎。正如纳金东在悔过书中写的:“平常的‘哥们’情谊,使我放松了对工作纪律、工作制度的执行标准,我为这些投其所好的人一路绿灯,党纪国法就这样被糖衣炮弹一轰而无”。
(二)缺乏敬畏之心,丧失原则底线。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是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的忠实执行者。纳金东却将廉政和纪律说在嘴上、放在纸上,唯独没有记在心上。在他看来,民主决策、重大决策只是走走过场,干工作动动嘴皮子就行。这样的想法促使他在平时的工作中随心所欲,久而久之,心存侥幸、目无法纪,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心安理得接受吃请,欣然接纳他人财物,不讲规矩,没有原则。同时,作为部门一把手严重失职、不负责任,把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当儿戏,工作懒散软、疲牛虚,带队伍放任不管,下属也就“上行下效”。制度空转、作风漂浮,管理缺失、监督缺位,导致行业潜规则大行其道,掌权者肆意妄为。纳金东在忏悔书中写到:“尤其是工程建设方面,一方面要求干部按原则、规矩办,一方面自己又不闻不问。看似工作安排到位,实际是两张皮、空对空”“凭汇报干工作,凭人情给工作打分”等等。本案中的涉案人员都提到了“悔”字,但一个“悔”字也难辞其咎。
(三)枉顾纪律规矩,肆意滥用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正确运用权力,秉公用权、执政为民,就会使权力造福人民;滥用权力,公私不分、以权谋私,就会损公肥私、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正确对待和运用权力,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强弱、官德好坏的试金石。纳金东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没有始终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会上讲廉政,背后却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抛在脑后,把自己置身“纪法之外”。不守底线,触碰红线,老板吃请随叫随到,纳金东在悔过书写到“思想上认为老板挣钱了,理所当然由老板来撑面子,老板花点小钱不算啥,形成拉拢腐蚀,岂不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最终使公权力变成利益交换的“筹码”。
二、教训警示
这起工程建设领域案件的查处,体现了县委、县纪委监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厉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
(一)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曾讲过,“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该案再次警示我们,放松理想信念必然栽跟头,必须拧紧理想信念的“总开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严守纪律规矩,维护纪法权威。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和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真正做到政治上忠诚、组织上服从、行动上自觉。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践行初心的表率、维护法纪的表率、克己奉公的表率、勤政廉政的表率,才能干成事、不出事,算好七笔账,走好人生路。
(三)强化警示教育,狠抓作风建设。纵观本案,涉及人员既有党政“一把手”,也有一般干部;既有受党培养多年的共产党员,也有党外人士;既有原林业局先后两任局长,也有项目招标、验收、决算等具体负责人。他们共同履职却共同失职失责,将共同参与的项目工程作为收取好处的机会,将请托吃请、默许纵容、授意照办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周”“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开展,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全体党员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决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相关工程实施部门要落实工程建设的主体责任,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关键岗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谁实施谁负责”,从思想上筑牢不想腐的高线、从行为上守住不敢腐的底线、从制度上扎牢不能腐的红线。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层层传导压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严肃工作作风,严格干部管理,下大力气狠抓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