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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扶贫腐败作风问题处理结果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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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履职 担当作为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永宁提供坚强保障

发布日期:2021-09-27 15:25

祁  华

(2021年9月25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永宁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以来,在区市党委、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县纪委监委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持续推动监督保障执行成果向促进完善发展成效转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一)认真履行监督专责,“两个责任”压紧压实

坚持明责知责,夯实责任落实制度基础。协助县委出台永宁县《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实施方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推动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制定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细化年度任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通过明责、述责、考责、追责,形成上下贯通、逐级落实的责任体系。

督促履责尽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立足政治机关职责定位,推动各党(工)委(党组)向县委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一把手”述责述廉。围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专项巡察以及专题调研。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取得实效。

严格考责问责,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政治引领,召开集体约谈会34次,约谈履职不到位、推进工作不力80人次。坚持“一案双查”,严厉查处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追责问责主体责任落实不力113人、监督责任落实不力15人。

(二)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强监督护航“三大攻坚战”牵头开展政府性债务化解“分类清理、止血一批”工作,追回违规安置面积3.24万平方米,现金挽损2761.36万元,为全县化解政府性债务提供强劲助力;不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追责问责36人次;督促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追责问责14人次,持续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

强监督助力疫情防控。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精准监督,调动激发全县党员干部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形成防疫合力。严查疫情防控工作中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问题,以有力监督执纪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强监督严肃换届纪律。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十个严禁”做到警示在先、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对换届纪律学习宣传、风险排查整改、换届程序执行等开展巡回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审慎回复廉政审查意见71批2982人次,严把换届人选“入口关”。建立问题线索严查快办机制,查处问题线索12件,以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三)从严从实正风肃纪,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资源谋取私利、制止餐饮浪费等专项整治,紧盯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4起,处分35人次,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7起。

专项治理持续深化。开展“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学、查、改”、干部作风“疲牛虚”等专项整治,查处干部作风问题202起,处分34人次。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永宁问政”3场次,督促整改“问政银川”“永宁问政”反馈问题107个,约谈19人次,树立求真务实的干事创业导向。

制度建设日益完善。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先后出台永宁县《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实施意见》等制度,为推动作风建设提供长效制度保证。

(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逐步提升

持续治理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靠前监督,形成上下协调、左右联动工作格局。聚焦征地拆迁、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教育医疗等,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截留克扣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18起,追责问责259人次,分批公布整治成果,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实效取信于民,保障民生实事落实到位。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坚持有伞必除、有网必破。全县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48件,重点查办了伍永涛、郑利等“一黑四恶”案件背后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打掉“保护伞”19人。协同配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从严从快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先后被授予“银川市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和“全区扫黑除恶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扫黑除恶工作得到中央督导组表扬。

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启动为期两年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以查促治、以查促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厘清责任、分类处置、倒查追责,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平稳有序开展。重点查处原林业局许黄路两侧宽幅林带绿化工程“大树套小树”有关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收缴违纪违法资金835万元。

(五)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反腐败斗争成效巩固发展

严格执纪执法,强化“不敢腐”。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898件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8人次,移送司法机关6人,收缴违纪违法资金1800余万元,以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强烈信号。

完备制度体系,强化“不能”。把查摆剖析作为基础,教育引导受处分干部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把以案示警作为关键,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存戒惧,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把整改作为落脚点,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不断规范权力运行。

夯实思想根基,强化“不想督促各级党组织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市纪委全会精神开展县管干部廉政教育和任前谈话,建立廉政档案。建成廉政警示教育长廊,开展系列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活动。用好“风清永宁”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宣传平台对552名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为7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为6名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教育转化、激励鼓劲同步发力。

(六)切实提高整改实效,党内监督利剑充分彰显

全力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发放整改提醒(督办)函74份,约谈9人次。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完成整改45个。自治区党委书记点人点事指出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扎实推进市县一体化巡察。参与开展11轮市县一体化巡察,整改问题1288个,实现十四届县委巡察全覆盖。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对48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进一步加强巡察队伍建设。遴选70名干部纳入人才库管理,选派98人次参加自治区、银川市巡视巡察工作,组织70人次参加中央、区、市巡视巡察业务培训班。

(七)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纪检改革夯实基础。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定期向县委和市纪委请示报告工作。组织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年度述责述廉,加强履行监督专责、案件办理及办案安全等方面的组织领导,聚焦监督主责,狠抓贯彻执行。

监察改革逐步深化。永宁县监察委员会如期组建挂牌,向各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组建八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覆盖49个单位,实现机构“全面派驻”,监督“有形覆盖”。

机构改革有序推进。完成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新组建六个科室。全面梳理现行制度,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制度修订,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加强乡镇(街道)纪(工)委履职能力建设,配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实现村居监督力量全覆盖。

(八)夯实组织基础,干部队伍全面加强

突出政治“立身”。县纪委常委会率先垂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细研、结合实际指导推动工作。坚持党建引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工作状态。成功创建四星级党组织和“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

突出能力“强身”。深化全员培训,组织干部参加专项业务培训54批424人次,选派30人次到上级纪委跟班学习,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完成乡镇(街道)纪(工)委规范化建设以及办案区、信访接待大厅改造等,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突出严管“健身”。始终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聘请8名永宁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更好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组织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家属开放日”活动,不断增强家庭助廉促廉意识。树牢安全底线,办案安全“零事故”。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5件,问责处理5人,坚决防止“灯下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的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的不实,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够,干部担当进取精神不足;一些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行业领域腐败存量仍然较大;部分基层党组织执行纪律规矩不够严格,“四风”问题及腐败现象仍有发生;个别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综合素质能力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差距。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感悟到:接续奋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永宁提供坚强保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在新征程中团结奋进,砥砺前行。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根本立场。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必须坚持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坚决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破除“中梗阻”,为推进永宁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必须立足职能职责为党分忧、为民奉献。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斗争意志,提高斗争本领。必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阶段性特点规律,强化“三不”一体推进。

二、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统领,践行“一高三化”目标要求,围绕“三带两城”总体部署,大力发展九大产业,实施“四大提升行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永宁的关键五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政治定力,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乡村振兴谱写新篇章”、“民生福祉实现新提升”、“基层治理再上新台阶”主要目标任务,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更加突出人民至上,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为推动永宁县“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开新局、创新业提供坚强保障。

(一)着力强化政治监督,一以贯之践行“两个维护”

扛牢政治责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时刻同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不折不扣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

严明政治纪律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做到“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坚持底线思维,保持斗争精神,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错误言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加强政治监督。始终坚持党中央和区市县党委的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务实奋进确保“十四五”规划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着力“三不”一体推进,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

突出查办重点,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大以来不敬畏知止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深化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惩治行业乱象,净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对系统性、塌方式、家族式腐败坚决亮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利益链。

推动完善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严格落实“三会书两报告制度警示教育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强化廉洁风险防控。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督促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消除腐败滋生土壤。

砥砺初心使命,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把握“惩、防、治”辩证关系,以“廉政警示教育为载体,常态化开展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以案示警、以案正风、以案肃纪以案促改深化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回访,引导帮助正确认识错误,提振干事创业信心。弘扬廉洁文化,注重家风家教,引导党员干部培养修身齐家、公私分明、重信守诺的现代文明人格。

(三)着力纠“四风”树新风进一步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节点,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化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不断向好。

深入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从讲政治的高度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下大力气解决困扰基层的文山会海、检查督导过多问题,坚决纠治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差,搞变通打折扣,不担当不尽责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人和事,推动形成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

转作风促实干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强作风建设“八条禁令”要求,集中整治进取精神不足、监管缺位、失职失责等问题,督促完善内控机制,健全深化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奋斗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推动永宁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四)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立足乡村振兴这一崭新实践,聚焦“四大提升行动”,认真总结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经验成效,突出重点、精准施策,一线实战、一抓到底。持续纠治老问题、坚决解决新问题,切实推动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持续整治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药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保护伞”,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查纠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健全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

(五)着力发挥党内监督利剑作用,推动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

推进政治巡察全覆盖围绕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聚焦“两个维护”深化政治巡察。统筹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高质量完成十五届县委巡察任务。

强化整改和成果运用。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推动形成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的工作机制。

加强巡察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流程,加强人才库建设,不断提升巡察信息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着力履行监督基本职责,不断突出监督治理效能

突出日常监督。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效能。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督促引导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突出权力监督。决贯彻执行中央、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实施办法(细则),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制度机制,推动“关键少数”监督具体化、制度化、常态化

突出精准问责。坚持依规依纪规范精准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严防问责简单泛化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七)着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始终坚持党的统一领导,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不断健全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加强监察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接,在执纪执法中尊重保障民法典赋予的相关权利。强化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党内问责和监察问责的精准对接。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做好县监察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提升派驻监督效能。持续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强化职责定位、规范履职内容,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迈进。深化办案协作区机制,推动“室组地”联合办案,发挥系统优势,形成监督合力。

(八)着力强化自我监督约束,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纪检监察铁军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坚守政治机关定位,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县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实施机关党建“三强十一严”工程。弘扬实事求是作风,练好调查研究基本功

突出抓好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畅通干部进出渠道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深入实施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提升工程,落实全员培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筑牢政治根基,打牢业务功底。

突出抓好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加强案件质量的审核和把关,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验。健全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监督,持续防治“灯下黑”。

同志们,永宁县十五次党代会确立的发展目标令人振奋,催人奋进,全纪检监察干部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委的坚强领导下,恪尽职守、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永宁提供坚强保障

名词解释

1.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2.三个清单:各级党组织建立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

3.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

4.十个严禁:严禁结党营私、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违规用人、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干扰换届。

5.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6.三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7.两为主一报告: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8.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正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9.七个有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10.三会两书两报告“三会”,是指发案单位召开宣布处分决定会议、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两书”,是指由纪检监察机关向发案单位发出的纪检监察建议书(《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必要时可以合并为《纪检监察建议书》),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忏悔书》或《检查书》;“两报告”,是指案件办结后,由纪检监察机关形成的案件剖析报告和案件情况通报。

11.四大提升行动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

12.四种形态第一种是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是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13.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14.三为主一报告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日常履职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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