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初心使命 忠诚履职尽责
为奋力开创银川科技新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银川市西夏区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27日)
吴 泽 东
同志们:
我代表西夏区纪委常委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区、市纪委全会及区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区委对这次全会高度重视,常委会专门审议了工作报告,稍后,区委书记刘虹同志将对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正确指引下,区委以鲜明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政治定力,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上率下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区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迈进,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管党治党态度坚决、行动有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各纪检监察组织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纪检监察工作向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取得新的成绩。
一年来,我们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纪委常委会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带头学思践悟,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发挥了领学促学作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和区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区市党委和区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坚持不懈强化政治监督,坚持中央、区市党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制定实施《2019年西夏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西夏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西夏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区委述责述廉办法(试行)》,督促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有关要求、中央环保督查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问题落实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突出问题,推动中央、区市党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在西夏区落地落实。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3起,处理5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42份,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000余人次。
一年来,我们坚持定位聚焦监督、措施紧扣监督、力量倾斜监督,不手软、不松劲、不懈怠,作风建设取得新进展。坚持逢节必查,防微杜渐,以“零容忍”态度惩治顶风违纪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纠治违规问题21个,督促修订完善制度96项,查处西夏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兴泾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违规套取公共卫生经费发放福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收缴违纪资金26.7万元。制定实施《西夏区关于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聚焦“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对市委指出的5个方面30个典型问题精准施治,要求各部门(单位)班子参照制定“三个清单”,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形成“两个清单”,紧盯清单进行检查评估。各部门(单位)共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13个,纪委监委对9起文字材料不审核不把关、制度形同虚设的典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查处,处理10人,对电视问政曝光的28个问题进行核查督办,问责12人,约谈17人。制定实施《西夏区纪检监察机关对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核查处理办法(试行)》,建立对党员干部不实举报澄清机制,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3名干部澄清正名。
一年来,我们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呈现新局面。共受理信访举报168件,同比下降25.33%,处置问题线索318件,初核307件,谈话函询11件,了结241件,立案65件6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人,收缴违纪资金180余万元。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红脸出汗314人占83.07%,党纪政务轻处分和组织处理48人占12.7%,党纪政务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0人占2.65%,司法机关处理6人占1.59%,有力实现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73件,办结64件,立案8件2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问责1人,查实“保护伞”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移交督办转办问题线索全部办结。深入开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着力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约谈相关责任人17人,督促整改完成银川市调研反馈问题3个、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自查自纠反馈问题11个。扎实开展“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先后立案查处了违规扣留村民拆迁补偿款案、“大棚房”整治中失职失责案等典型案例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深化市县一体化巡察机制,对25个部门(单位)开展了4轮巡察工作,办结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问责2人,集体约谈102人次,整改退回资金90余万元。建立整改落实日常监督工作机制,以“两函”为抓手,先后向区委、政府班子成员下发《履职提示函》13份,向各部门(单位)下发《整改落实提醒函》25份,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年来,我们积极稳妥推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以改革增活力、促工作、抓落实、提质效,监督检查工作开创新格局。紧跟上级纪委监委改革步伐,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制定实施《西夏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6个,负责监督党办、人大机关、政府办、法院、检察院等46个党政机关单位。严格按照两个“不得减少”的要求,落实派驻机构行政编制12名,核增派驻机构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制定《西夏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考核制度(试行)》《西夏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向纪委监委述责述廉制度》《西夏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例会制度》,确保派驻机构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一年来,我们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为目标,注重强化内功,从严管理约束,干部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开展学习研讨,持续强化调查研究,深刻检视查找问题,全面推进整改落实,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把初心使命转化为履职尽责的不竭动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把安全底线思维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确保审查调查人员和被调查对象“双安全”。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拧紧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总开关”。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实现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健全完善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宁夏纪检监察干部“十项禁令”,有效落实打听案情、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回避保密等内控机制,坚决防止“灯下黑”。
过去的一年,我区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自治区纪委监委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劳付出。借此机会,我代表纪委常委会,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从查处的案件、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群众的信访举报来看,一些基层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力,对党员教育管理不严,不愿管、不会管、不善管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底线意识不强,仍不收敛、不收手,甚至顶风违规违纪;“四风”问题病根未除、病源还在,有的隐形变异、花样翻新,漠视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禁而不绝,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的问题,没有得到全面查处和纠正,干部群众反映仍然强烈。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有待发挥,个别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强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重大制度安排,特别是把监督工作、反腐败工作纳入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开了新的视野、部署了新的任务、提出了新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释我们党实现自我革命的成功道路、有效制度,深刻回答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问题,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为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赵乐际同志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保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作出安排部署,是我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遵循。在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自治区党委书记陈润儿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推进自治区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明确要求。艾俊涛同志的工作报告对今年自治区纪检监察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在银川市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上,姜志刚书记和宋志霖同志结合银川实际,分别就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明确指导和具体安排,这些都是我们做好今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党组织和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坚持“严”的要求、突出“治”的重点、落实“管”的责任,奋力开创我区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银川市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区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区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银川科技新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区市纪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坚持“三个一以贯之”,充分发挥“两个作用”,做到“一个带头”。始终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铭记忠诚履职之本,把握坚守初心之要,强化勇担使命之责;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带头践行“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做好表率”要求,只争朝夕、不负韶华,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树立担当作为新标杆,全力做好各项纪检监察工作。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时刻聚焦政治建设,突出政治监督,切实担当“两个维护”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永恒课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找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目标方向和重点任务,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的最高政治原则、“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贯穿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推动政治监督常态化。坚决防止和纠正讲政治只停留在表达、表态上的现象,坚决防止和纠正落实“两个维护”的“标签式”“浮萍式”政治敷衍,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对宁夏工作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区市党委和区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营商环境、扫黑除恶督导、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项检查,对涉及的重点部门(单位)筛查过滤、从严查处。三是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加强对各部门(单位)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明纪律确保中央、区市党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筑牢初心使命,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监督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围绕四中全会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在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等行为,以有效问责强化制度执行。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把人民拥不拥护、赞不赞成、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衡量的根本标准,真正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一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对口帮扶单位、已脱贫摘帽村“四不”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对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受理,从快办理。二是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把握基本原则,对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决不放过,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聚焦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对失职失责的党(工)委(党组)、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双问责”。三是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执纪监督重点,广泛收集和规范处置问题线索,健全问题线索移送反馈机制,深挖违法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坚持履职到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加强制约和监督,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切实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牢牢扭住主体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责任,重点采取联合督查、约谈党组织书记等方式,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下级党委(党组)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及时抽查核实、推动整改,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持续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不作为乱作为的,坚决从严问责。对重点领域特别是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整改责任不落实的严肃问责,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问责。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做到权力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升监督实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积极构建“三不”一体工作体系,从严查入手,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从制度入手,构建不能腐的机制;从教育入手,形成不想腐的自觉。一是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形成不敢腐的震慑。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之以恒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将少数心存侥幸,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作为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紧盯国土资源、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腐败,深挖腐肉,净化机体。二是抓实“以案促改”,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深化警示教育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实施办法》,注重梳理排查办案中发现的部门性、系统性、多发性、节点性问题,提出针对性的防范举措,有的放矢开展预防,跟踪督查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阶段安排部署,督促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和惩治“保护伞”的问责机制,取得专项斗争彻底胜利。三是锤炼党员干部道德修养,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精心编制了《蒙尘的初心》,选择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活动,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的效果。坚持案后回访,采用谈话教育、回访交心、侧面了解等方式,全面掌握受处分党员干部心理状况,帮助其正确对待处分。
(五)坚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体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健全完善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是发挥党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优势。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确保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深化推进。强化纪委监委对镇、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持续深化“三转”,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进一步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纪委监委报告的工作机制。二是持续健全完善衔接机制。加强纪法衔接,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对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推动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机统一。加强法法衔接,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协作,完善职务犯罪查处机制,形成反腐败强大合力。三是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把派驻监督工作和派驻机构队伍建设纳入全局工作一体部署、通盘考虑,加强工作指导、综合协调和工作考核,选优配强派驻纪检监察队伍,完善派驻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报告工作、述职述责等制度,真正做到对派驻机构既“派”又“统”。派驻机构要聚焦职责定位,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公职人员的监督,发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纪委监委报告,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严肃追责。
(六)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全面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认真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和方向,充分发挥政治监督作用。紧扣“六围绕一加强”“五个持续”和“四个落实”要求,按照银川市市县一体化巡察部署,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专项巡察和机动巡察,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探索制定巡察工作向村居延伸办法,完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对2019年完成巡察的党组织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巡察问题整改落地见效。综合运用好巡察成果,加强对共性问题的调查研究,举一反三,深化整改,推动改革,对症下药完善机制、堵塞漏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探索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的有效途径,加强与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精准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
(七)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专业化队伍
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一体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加强忠诚教育,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对党忠诚转化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各环节。加强班子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接受监督,把纪委监委打造成为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本领高强、清正廉洁的坚强战斗集体。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丰富机关政治文化,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健全内控机制,打造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拒腐蚀的模范机关。认真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活动,努力打造一支会做思想政治工作、会调查研究、会执纪监督、会查办案件、会组织协调、会抓落实的高素质、复合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新时代面临新挑战,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银川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奋力拼搏,为加快银川科技新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个清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
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是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是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形态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形态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两个“不得减少”:在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中,不得减少纪委监委机关原有的编制和区委巡察办编制,不得在机构改革中减少纪委监委机关编制充实其他部门。
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就是要保持政治定力,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保持高压态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抓出成效。“进”就是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是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使各项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
脱贫摘帽村“四不”:脱贫摘帽村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
三资:资金、资产、资源。
“三不”一体: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纪法衔接:纪委监察委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中适用纪律与适用法律的衔接配合。
法法衔接:监察委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适用监察法律与适用刑事法律的衔接配合。
六围绕一加强: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情况,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加强对上届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个持续: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四个落实: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党委(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