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部署,四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0月29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四届区委第八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十三届自治区党委第五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抓好巡察整改作出部署。
近日,4个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5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和6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根据有关规定,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副书记陈伟等有关县级领导参加反馈会。
反馈会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有差距,履行职能责任不够有力,落实改革任务不到位;有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意识不强,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欠缺;有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压得不实,财务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不规范;有的领导班子建设不过硬、干部管理“宽松软”,民主议事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建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反馈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把巡察整改与坚定不移实现全年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与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动真碰硬,深挖病根、对症下药,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理念,“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逐项整改到位。要把巡察整改与审计监督、机构编制监督、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统筹推进、全面整改,不断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