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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0-01-03 19:00

银川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现将近期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银川市原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工作人员王小军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王小军在原市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工作期间,先后两次接受银川欧亚男健医院宴请并违规收受礼品。2019年11月,市纪委监委给予王小军政务降级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兴庆区大新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兼武装专干刘光明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9月下旬,刘光明在开展“新兵回访”工作期间,分别在沈阳、大连各逗留两日游览。并在单位报销绕道旅游期间交通费、住宿费及出差补助费用,共计2168元。2019年11月,兴庆区纪委监委给予刘光明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予以收缴。

  3.永宁县望远镇通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永胜在为其母办理丧事过程中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7月,王永胜在操办其母丧事过程中,违规超额置办席宴并收受通桥村队干部及部分村民66人礼金,共计2.06万元。2019年10月,永宁县纪委监委给予王永胜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将违规收受礼金全部退还。(来源:银川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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