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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川市兴庆区纪委三届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26 19:55

不松劲 不停步 再出发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兴庆区纪委三届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26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兴庆区纪委常委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银川市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兴庆区党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17年纪律检查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任务。区委对这次全会高度重视,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区委常委集体出席今天的会议,区委书记朱韶峰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兴庆区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抓党风、反腐败。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责任担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重点、持续发力,为兴庆区实现“四个率先”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党风廉政建设、案件评查工作在全市年度考核中位居三区第一。

(一)责任落实有新成效。委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制定《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等指导性文件确保任务明确、履职有痕、问责有据;成立了兴庆区委巡察办,推动巡察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委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先后18次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经常性听汇报、提要求、促落实四套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又抓廉政,为党员干部做出了表率纪委积极协助区委抓落实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出台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落实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考评制度,多策并举夯实管党治党责任。

(二)执纪审查有新突破。坚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2017年,共初核问题线索124件,转立案64件(其中乡镇纪委立案21件,同比增长9.5倍,首次实现自办案件全覆盖),给予党政纪处分64人,问责处理70人,同比分别上升138.5%、300%、326.7%、536.4%,实现“四个翻番”。收缴违纪资金242359元,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5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成立2个巡察组,对4个乡镇、9个涉农单位开展巡察,巡察组向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2件,立案1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收缴违纪资金70200元;协助乡镇纪委查处案件3件,收缴违纪资金8000元,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大涉农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排查问题线索17件,立案1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收缴违纪资金103444元。严肃查处了月牙湖乡原塘南村党支部书记罗伍虚报冒领工程款、小塘村村干部私分培训经费等问题,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全面巩固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三)作风建设有新气象。抓作风,徙木立信,久久为功。全年问责70人,其中警示谈话21人,诫勉谈话22人,效能告诫25人,调离工作岗位1人,免职1人。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回头看”活动,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7起,立案查处7起,针对办公用房超标、违规发放津补贴问责处理19人。开展“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作风建设活动,对不履职、不作为的1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深入开展“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问责“蓝天工程”实施不力、“两节”期间公车私用、作风散漫等相关责任人35人,倒逼作风建设落到实处。紧盯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11次,印发督查通报11期。围绕专项行动强化监督执纪,开展了公务接待和公款购买及消费高档白酒专项清查。在兴庆区政府网站开设监督专栏,对行政审批工作进行公开监督。

(四)教育监督有新举措。坚持筑牢思想防线,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开展任前廉政谈话63人,工作约谈11人次。把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必修课,举办了2期副科级以上干部封闭培训班,举办了3次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会,分别对中小学(幼儿园)书记、校园长、单位财务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洁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收看《打铁还需自身硬》《贪蝇之害》等警示教育专题片,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11期28人次,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编印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政知识手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知识手册,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千余条。在4个乡镇35个行政村全面推行“互联网+阳光村务”模式,致力于从源头上、机制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被银川市列为创新亮点工作并在全市推广。

(五)试点工作有新进展。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银川市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区委扛起主责,靠前指挥;韶峰书记担任“施工队长”,亲自安排部署研究解决了合署办公等难点问题。纪委担负专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当好“施工队”,协调解决了人员转隶等关键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改革试点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2017年12月29日,兴庆区监察委员会依法组建并挂牌履职,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六)自身建设有新提高。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始终把加强能力建设贯穿于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全过程,结合纪委换届工作,向45家单位联合派驻纪检专职副书记9名,实现派驻全覆盖。出台《关于加强兴庆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的意见》等7项制度,完善内控,规范流程,强化监督。组织机关干部每天晨学半小时,举办纪检干部能力提升封闭培训班,多次召开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会,多并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四个意识”,以强有力举措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必须坚持重拳出击,持续强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必须坚持以钉钉子精神狠抓作风建设,抓住重要节点、重要领域、重点环节,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寸步不让,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挥剑斩除,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上向善;必须坚持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通过改革创新不断激发纪检监察工作活力。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兴庆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从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的情况来看,一些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不严格,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基层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比较突出;基层“蝇贪”问题禁而不绝,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少数基层纪检干部能力不足、不敢担当、不愿监督,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等问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解决。

二、2018年工作部署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监察委员会全面履职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步步深入、善作善成。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兴庆区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不懈严明纪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经济强区提供坚强保证。

(一)严明纪律,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领导干部对群众反映、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都要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说清楚、谈透彻,接受组织监督。纪检组织要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党委(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守党规党纪,严格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纪委重要工作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抵制利益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坚决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查处信口开河、妄评妄议、说三道四的行为,严肃查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行为,坚决防止“七个有之”问题。紧紧围绕区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焦点问题,实施精准 “再监督”坚决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各项重大任务落实到位。动态更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把好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严把提拔任用干部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确保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二)高压治腐,坚决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严查“三个方面”腐败问题。一是严查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二是严查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大宗采购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三是严查选人用人、评先晋级、利益输送等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的人员、专业优势,加大审查调查工作力度,有效遏制腐败增量、有力削减存量,推动反腐败斗争由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进一步加强办案保障,规范安全措施,守住底线,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围绕优亲厚友、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克扣侵占、雁过拔毛等突出问题,开展督办直查工作,对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行为零容忍,决不允许基层腐败“毒瘤”成为乡村振兴的“拦路虎”。扶贫领域发生系统性、区域性案件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对没有尽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组织、纪检组织进行“双问责”。要把推进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与扫黑除恶紧密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对涉黑“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以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深化“互联网+阳光村务”模式,突出真公开、真服务、真监督,对于公开时间不及时、内容不全面的,一律从严问责,确保干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铲除滋生腐败土壤。

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在早发现上深化、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在谈话函询上深化,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护森林、救病树、拔烂树”,使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心、监督的存在、纪律的严明。健全党委(党组)谈话函询工作机制,明确谈话函询适用情形,全程签字背书,督促党委(党组)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对函询结果予以采信并了结的,及时向本人反馈结果。强化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对函询回复没有问题的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防止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

(三)长管长严,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推动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年”活动,把严格落实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作为重点任务,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查处,绝不姑息。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严查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公务接待、滥发津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使监督问责成常态,管出习惯、化风成俗。开展 “天眼”“地拍”专项行动,打造好“清风兴庆”网络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把作风建设的“螺丝”拧紧拧实。

驰而不息集中纠治 “四风”。着力开展反“四风”集中整治活动,严防“四风”变异反弹,做到一刻不松劲、半步不退让。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密切关注变通变异新动向,有的放矢、对症施治、露头就打;在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对照“十种表现”,紧盯“关键少数”,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对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数字造假等突出问题,坚决问责,形成震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清与亲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防特权行为滋长蔓延。

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学、查、改”活动,作为作风建设的有效载体,常抓不懈,抓出实效。以“12345”市民热线、“电视问政”、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等抓手,有机统一群众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媒体监督,构建严密的“三位一体”干部作风监督体系。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问责机制,凡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巡察反映、监督发现的一经查实要严肃问责,倒逼党员干部时刻履职尽责。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凡查结的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体现 “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促进干部从 “不出事”向“想干事”转变。

(四)失责必究,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持续强化压力传导。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关键少数”下真功、出实招、求实效,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从细从实实施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出了问题“三个清单”查,防止清单虚化空化形式化。坚持“双查双述双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督导检查、约谈提醒、考核落实、述责述廉等制度,形成压力传导常态化机制。通过检查指导、绩效赋分、约谈问责,切实解决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把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在基层。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关于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一案四追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腐败问题严重、选人评先问题突出的,对“电视问政”、巡视巡、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都要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领导责任,又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问责唤醒责任意识,使追责问责成为常态,形成震慑高压。纪检组织要聚焦主责主业,履行好监督专责,瞪大眼睛、竖起耳朵,挺直腰杆、勇于监督,主动协助党组织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五)改革创新,实现公权力监察全覆盖

高标准完成监察体制改革任务。以监察委员会成立为新起点,按照既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继续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制,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健全监察工作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关,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提高反腐败法治化水平。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的体制机制。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

探索派驻监督工作新模式结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纪委监委向机关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实现监督全覆盖。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责,规范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完善管理考核制度,建立以强化监督为核心、以线索处置、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为重点的考核评价体系。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专司监督执纪问责,不分管不承担主责以外工作,每半年向派出机关专题报告驻在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评先评优以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情况。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实现自办案件“零突破”,工作业绩作为组织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不敢抓、不敢管、不尽责的纪检组织负责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六)自我加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确保政治过硬。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着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学习讨论、带头整改问题,切实做好表率。严格纪检监察系统选人用人标准,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力度,将政治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进来,确保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确保能力过硬。突出学习能力、专业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建设,通过集中晨学、封闭培训、以案代培,对转隶人员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培训,对纪委干部加强宪法法律法规培训,全员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培训,全面提升纪检和监察、执纪和执法两个方面的业务素质,锻造既懂纪又懂法的专业化干部队伍,确保达到1+1>2的效果,确保纪检监察干部的理念思路、工作能力、工作作风与新体制新任务相适应。

确保作风过硬。健全完善纪委监委工作机制,制定《兴庆区纪委常委会、监察委员会工作规则》,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干好工作。开展“定了就干、争创一流”好习惯养成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养成定了就干、干就干好,雷厉风行、立说立行的办事风格,形成勇于担当、善于担当的工作作风。纪检监察干部“铁匠”,不当“木匠” “泥水匠”,对“打听案情”、“说情”行为实行备案严禁“打招呼”、严惩“跑风漏气”现象。

确保廉洁过硬。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七条禁令”,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日常教育监管抓细抓实。严格执行好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对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涉案款物等重点岗位监管,形成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坚持刀刃向内,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绝不护短遮丑,严防“灯下黑”,确保监督执纪权力不被滥用。

同志们,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起点呼唤新作为。让我们在区市纪委和兴庆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牢记使命勇担当,重整行装再出发,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兴庆区 实现“四个率先”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四个率先”:在全区率先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率先建成脱贫攻坚示范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征程。

“两个责任”: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对所在岗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三个清单”:指各级党组织建立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

“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四个自信”:指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七个有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形态:对严重违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双查双述双报告”双查”即对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双述”即党组织主要领导和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分别向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双报告”即各级党组织每年要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各级纪委(纪检组)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情况。

“一案四追责”:查处当事人的同时,倒查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12种调查措施”: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

“七条禁令”:严禁跑风漏气、泄露案情、私存问题线索;严禁压案不查、瞒案不报、不经请示擅作主张;严禁口大气粗、颐指气使、粗暴执纪;严禁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严禁以案谋私、权钱交易、办人情案;严禁接受监督管理对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等;严禁参加监督管理对象组织的吃请、旅游、健身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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