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读式”谈话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效运用方式之一,灵武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秉承“无安全不办案”理念,将安全责任压紧压实到谈前、谈中、谈后各个环节,将安全工作贯穿“走读式”谈话始终。
一是谈前评估风险,全面摸清情况。谈话前,询问其是否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通过了解谈话对象的个人履历、身体状况、性格特点、家庭关系、工作表现、为人处事等信息做到“六必知”。充分运用已调取的书证材料、银行流水等,做好梳理和研判,根据谈话取证方向制定《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并避免“单一化”“形式化”等问题,规范履行审批手续,审慎确定谈话场所,稳妥通知谈话对象,在进谈话室前由纪律审查服务中心安排驻点医护人员为其测量血压、做心电图等,并告知谈话对象在身体不适时及时叫停谈话,消除风险隐患。
二是谈中各司其职,积极灵活应变。谈话过程中,谈话人员根据谈话对象配合程度和情绪变化认真做好心理疏导,使其放下思想包袱,减轻心理负担。同时,实时把控谈话节奏,精准进行风险评估,对安全风险较大的,果断中止谈话。谈话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由纪律审查服务中心通过监控系统,对照谈话行为规范对谈话室情况进行全方位监控,重点监控谈话人员是否存在打骂或体罚谈话对象、超时谈话、单人谈话、不文明谈话等不规范行为,谈话对象是否有过激行为或突发状况,确保快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三是谈后跟踪疏导,做到善始善终。谈话结束后,由办案人员填写《谈话室使用情况登记表》《陪送人员交接单》,严格落实“手递手”交接程序,由谈话对象的亲属、朋友或其所在单位无利害关系的同事负责接送,做到谈话对象从既定位置到谈话室、谈话室到既定位置无缝衔接。同时,要及时引导,做好谈话对象减压和心理疏导工作,由交接人员向接送人员介绍谈话对象身体、心理状况及相关变化,并做好谈话对象的跟踪回访,密切关注其情绪变化,跟进做好思想工作,确保“走读式”谈话风险防控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