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财物管理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灵武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纪委监委关于涉案财物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审批、精细管理、日常监督等多种方式,突出重点环节,确保全程管控,不断提升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突出制度引领,保证管理工作有依有据。制度是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灵武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中纪委《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在市纪委常委会组织传达学习,紧随其后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和注意事项》《灵武市纪委监委涉案财物管理常用文书格式》,使涉案财物管理各个步骤都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准确有效。明确涉案财物管理监督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各部门均能各司其职,在工作中积极沟通、衔接通畅、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突出规范审批,保证措施使用合规合法。把措施审批作为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第一抓手,从源头上严格把关。由信访和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印制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文书模板》等规范性文书,明确要求各承办室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接收的涉案款物逐案建立涉案财物台账并进行备案。各案件承办单位向审理室移送案件时,将涉案财物情况一并移送,审理处置后及时通知承办室做好财物收缴、上缴国库以及移送工作,做到案结款清、物清。
突出精细管理,保证涉案财物安全完整。对涉案财物管理实行“办管分离、集中保管”的办法,即办案人与保管人相分离,做到“财”有专门账户、“物”有专门场所,指定专人负责,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办案人员不接触财物,管理人员不查办案件,确保涉案款物管理规范,从根本上杜绝不依规暂扣涉案款物情况的发生。按照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的标准设立涉案款物室,明确保管员职责、涉案物品管理工作流程等;设立灵武市纪委监委涉案资金专户等接收涉案资金的专用账户,确保涉案资金去向明了。
突出日常监督,保证涉案财物管理有力有效。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防“灯下黑”,加强对涉案财物管理全程监督。信访和案管室定期对各承办部门涉案款物的措施使用、对办公室涉案款物财务账目、处置机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进行整改。通过常态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案件承办部门直接责任、办公室日常管理责任、案管室监督责任,构建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责任体系;进一步规范措施审批和文书使用,保证涉案财物管理各环节审批合规、手续完备、财物齐全;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保管和处置等工作,确保涉案财物账账相符、保管妥善、去向明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