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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扶贫腐败作风问题处理结果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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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银川市金凤区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27 10:45

坚持“严”的主基调  强化制约和监督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金凤区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

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26日)

段树东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金凤区纪委常委会向全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银川市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金凤区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金凤区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带头践行“两个维护”,以锲而不舍的精神、抓铁有痕的作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金凤区纪委监委在区、市纪委监委和金凤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敢于担当作为,动真碰硬,纪检监察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新成绩。

(一)强化廉政任务分工,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坚持把协助区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紧紧围绕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部署要求,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方案、落实举措,确保责任贯穿于全过程各环节。协助区委制定印发《2019年金凤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一岗双责”工作手册,与15个党(工)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落实“三个清单”,明确18个方面38项党风廉政建设具体任务,提示履责事项100余条,切实做到明责、压责、督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联合组织、巡察、审计等多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大督查,发现8个方面100个问题,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38份,问责14人。围绕“三大攻坚战”等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追责22名党员、干部。严把干部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693人(次),对9人提出意见建议,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推荐”现象的发生。

(二)聚焦正风肃纪重点,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聚焦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实现正党风转政风带民风。一以贯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春节、端午、中秋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高频次检查、硬刚性执纪,持续发信号、提要求,共向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5批次千余条。督促整改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个,问责2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清退违规资金6.8万元。严肃查处教育部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个,问责51人,清退违规资金4万余元,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公开通报曝光。驰而不息开展“四风”新变种、新形式整治,一体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等3个专项整治,对40个部门(单位)排查问题线索共220条,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1个。持之以恒落实“基层减负年”工作要求,加强对自治区为基层减负“30条”及《金凤区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三十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据统计,党委普发性文件同比下降47.3%,会议同比下降59.4%,督查考核同比下降63.3%,切实推动基层减负减压。

(三)坚持高压反腐态势,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治本作用

始终坚持严惩治、长震慑,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持续增强。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324件,初核322件,初核了结244件,组织处理168人,立案10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6人,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注重抓早抓小,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运用“四种形态”处置454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总数的93.3%,实现了“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坚持“破网打伞”不松劲,深挖彻查黑恶腐败和背后的“保护伞”,共接收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6条,办结35件。其中,立案11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重点查处了灵武市“1·28”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背后的“警伞”和违纪违规问题,受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肯定。

(四)注重政治巡视巡察,进一步促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不断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定位,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各项工作与中央和区、市党委决策部署步调一致、同频共振。制定完善了《金凤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等8项制度,不断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程。紧盯反馈问题“后半篇”文章,严审核、常督促,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截止2019年底,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4个方面17项5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46个,整改率为88.5%;银川市委巡察反馈15个单位180个问题,制定措施885条,建立完善制度238项,已整改完成171个问题,整改率为95%;移交约谈清单14个,约谈83人,问责7人。

(五)着眼能力素质提高,进一步打造担当作为的干部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常抓不懈,结合开展主题教育,通过推送必读篇目、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持续、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并紧贴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自觉践行“学党史、践初心”、“下基层、解难题”、“亮身份、树形象”、“看先进、警后进”等实践教育,不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积极推进全员培训工作,选派干部参加中央、区、市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培训班20期,培训50人(次);坚持“以案代培”,先后选派7名年轻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监委案件查办和区、市巡视巡察等工作,有效提升了干部能力素养。着眼金凤实际,统筹推进派驻机构改革,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设置金凤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6个。研究制定了《金凤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为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持续增强组织保障。

刚刚过去的一年,金凤区纪检监察机关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时代主题,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同时,也深刻改变了一些人的人生轨迹——这其中,有人冥顽不化,受到纪法严惩;有人心存侥幸,断送大好前程;有人则幡然悔悟,悬崖勒马浴火重生……一段段看似偶然的人生变化,实则都是正风反腐深入推进的必然结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现阶段我区管党治党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基层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履行“一岗双责”不用心不尽心,抓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宽松软”;作风建设方面的“沉疴痼疾”还亟待根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冒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积弊犹存;一些党员、干部不在工作状态,关键时候不担当、不作为;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方面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纪检监察工作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常态化监督检查还不够精准,镇(街道)纪(工)委履职还不够坚决,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执纪审查工作力度还有待持续增强,特别是对贪污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查办不多、震慑不够;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等等。这些都充分说明我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使命重大、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市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银川市纪委全会部署,守初心担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金凤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不断增强“两个维护”自觉性、坚定性

聚焦政治建设,切实担当“两个维护”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决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一是强化政治思想引领性。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持续入脑入心,不断推动主题教育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践行“两个维护”,一以贯之坚守初心使命。认真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找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目标方向和重点任务,坚定不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二是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以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协助区委抓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贯彻执行,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严格执行制度的表率,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杜绝在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三是推动政治监督常态化。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市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推进“一高三化”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整改创城等重要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擅作主张、自行其是等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二)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集中整治关乎民生的突出问题

始终把人民拥不拥护、赞不赞成、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检验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标准,真正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一是开展专项行动,重点解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对扶贫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和脱贫工作绩效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扶贫资金闲置的情况严肃问责追责,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和贪污侵占、挪用截留扶贫款物的问题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加强对贫困村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因干部精神懈怠、责任缺失、作风漂浮影响脱贫成效。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巡察、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充分运用巡视巡察、专项审计和财政检查的结果,纠歪风、查贪腐,助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二是开展集中整治,从严查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持人民至上,紧紧围绕不同领域和行业特点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活动,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征地拆迁、教育卫生、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基层干部盘剥克扣、执法不公等行为。三是开展破网打伞,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精准甄别和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等问题以及“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现象。

(三)坚持管党治党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辩证统一关系,找准职责定位,明确主责主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一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清醒把握反腐败既是攻坚战又是持久战的认识,坚持“零容忍”姿态毫不动摇,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既顺应民心民意,又鼓励干部担当作为。持续严查依然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行为;持续严查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持续严查工程建设、征地拆迁、项目招投标等各种风险背后的贪污贿赂、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查处,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二是完善不能腐的机制。及时总结分析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推动工程建设、审批监管、资源开发、招投标、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三是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通过在发案系统、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宣布处分决定、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强化警示震慑效果。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和家风建设。打造基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日”活动,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和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厘清抓实监督首要职责,着力提升监督精准性、有效性

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紧盯权力运行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一是精准督责问责。严格执行《问责条例》,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履行问责职责,既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又要坚持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坚决纠正用问责代替整改、靠问责推动工作的行为,坚决防止问责简单泛化,问下不问上、问低不问高的现象。二是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各级党组织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制度,不断完善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防止关键少数、关键岗位有权任性。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重点监督党纪党规和民主集中制等执行情况,重点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情况,重点关注干部群众反映多的情况。三是推进监督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加强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监督实效,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五)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自觉实现革故鼎新、化风成俗

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持续抓作风建设,坚决防止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一是寸步不让纠正“四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时间节点,保持坚韧执着,严肃查处改头换面的公款吃喝、分批多地办婚丧嫁娶、收受电子红包以及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建立领导干部廉政作风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对顶风违纪的、纠而复发的,坚决从严从快查处,且一查到底,决不让特权行为滋生蔓延。深入开展“清风校园”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教育系统以教谋私、接受宴请、收受财物等问题。二是锲而不舍纠正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深入开展“三不为”“疲牛虚”问题集中整治,坚决纠正调研督导“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等应景造势、拍照留痕等行为,大刀阔斧为基层减负“瘦身”,重点整治会议多、文件多、考核多、报表多“四多”问题,坚决打破“四多出政绩”的惯性思维,做到“两个清理一个清单”,集中清理白头、便签等非正式文件,集中清理非必须微信工作群;探索推行基层报告工作清单制度,真正让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用在服务群众上。三是旗帜鲜明纠正不作为、不担当行为。重点纠正回避问题、推诿扯皮,光表态不干事、“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等问题,让不干事、不作为的人没有立足之地、容身之位。同时,认真做好容错纠错工作,严格执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暂行办法》,坚决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好干部澄清正名,站台撑腰。

(六)深化纪律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构建严密高效权威监督体系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积极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协调衔接,使监督更加聚焦,更有威慑。一是纪律监督要彰显“四种形态”。坚持运用第一种形态,注重谈话函询相结合,严格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制度,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综合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有病马上治,有效填补监督空白,防止党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毫不放松第四种形态,以从严惩治保障监督有效。二是监察监督要实现全覆盖。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厘清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职责,实现对法定监察对象的监督全覆盖。着力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在村(社区)聘任监察信息员,探索形成“监察室+信息员”工作模式,将监督前哨布设到镇(街道)、村(社区),让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三是巡察监督要保持震慑。不断深化市县一体化巡察工作,坚持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建章立制“三到位”标准,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健全完善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向纪委监委、组织部移交处置机制,不断巩固和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四是派驻监督要发挥作用。探索实行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联合工作制、派驻机构之间联组办案制,推动“有形覆盖”迈向“有效覆盖”。健全派驻工作一体化监管机制,完善报告工作和述职考核制度,不断推动派驻机构发挥明显作用。

(七)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努力锻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善禁者,必先禁其身而后人。深入开展“制度规范建设年”活动,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进一步增强“主动转”的自觉,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一是在政治纯洁上下功夫。加强忠诚教育,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把“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转化为对党绝对忠诚、对事业高度负责,把“两个维护”体现在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争创先进党支部,促进人员、职责、岗位深度融合,实现党建、业务、文化全面融会。二是在严管厚爱上下功夫。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提高日常考核的全面性和实效性,及时向组织推荐敢担当、能作为、实绩好的干部,并注重引进法律、财政、审计、信息化等方面实用人才,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健全内控机制,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严格办案说情登记制度,严肃查处以案谋私、干扰办案、为相关人员“穿针引线”等违规违纪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三是在提升素质上下功夫。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业务大培训,尝试与其他县(区)联合办班,实现全员培训目标。坚持学好、用好党章党纪和宪法法律,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坚定斗争意志,把准斗争方向、明确斗争任务,讲求斗争方法,决不奉行“鸵鸟政策”,决不搞“好人主义”,不断彰显担当作为的真勇气、真本事。

道阻且长,行则必至。新时代,让我们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坚如磐石的意志品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知重负重、只争朝夕、奋勇前行,努力为金凤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更加坚强保障,为扎实推进金凤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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