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某某同志存在违反廉洁纪律相关问题……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银川市纪委监委在某某同志所在单位公开宣布处分决定,同步开展警示教育。
今年以来,银川市纪委监委把处分决定宣布作为强化警示教育的有效抓手,坚持用好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活教材”,通过宣读处分决定、剖析问题根源、案发单位负责人表态、受处分人员表态发言等“规定动作”,不断增强执纪执法的权威性和威慑力,让处分决定“一张纸”有效转化为警示教育“一堂课”。同时做好执纪监督“后半篇文章”,将宣布处分决定与廉政警示教育同步进行,把处分决定宣布会场变成廉政警示教育课堂,先后对80余名违纪违法受处分人员,通过现场面对面宣布决定、剖析问题、忏悔反思,起到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说责、以案为鉴最直接的警示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做足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宣布处分决定前,结合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事实和其所在单位实际,深入分析查找制度机制上的漏洞和岗位风险点,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建议,并认真做好违纪党员干部思想工作,让其对自己所犯错误有深刻的认识,为宣布处分决定做好准备。宣布处分决定时,从违纪违法事实、定性量纪依据、责任划分等方面,对案例进行分析,督促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找准症结、全面整改。宣布处分决定后,做好跟进整改监督,压实党组织处分执行及问题整改主体责任。
“我们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不是要让违纪党员干部难堪,而是打预防针,敲敲警钟,是进行警示教育的最佳时机,不仅让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要督促其他党员干部深刻反思,引以为戒。我们将继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让‘反面典型’成为‘警示样本’,通过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我们也适时开展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银川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案件审理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