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站位”统筹推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基层一线摸情况、定方向,制定专项治理工作计划,明确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市专治办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推进会、部门联席会,建立请示报告、联络沟通、线索管理等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责任监督落实体系,形成纪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县区跟进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全方位”督导检查,用心用情整改落实。市专治办抽调骨干力量,成立联合督导组对6个县(市)区和市直重点责任部门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各县(市)区也组建督导组,针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对镇(村)、重点部门开展督导。并通过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和“亲清廉线”等大数据监督平台,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农村“三资”数据和监督数据进行动态监管,精准发现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全市“三级包抓”监督机制和问题整改“六步工作法”,构建“列出清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追责问责—整改回访”的闭环机制,深入农村“三资”管理、农村饮水安全等问题现场调研督导,紧盯发现的问题查纠情况开展“回头看”,以督查促落实,以整改促成效。
三是“超常规”查办案件,从严从快形成震慑。聚焦乡村振兴领域责任落实、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审核验收等重点环节,紧盯可能形成腐败的风险点和隐患点主动排查、建立台账、推动整改。聚焦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政策落实等关键环节,通过从信访举报中“筛”线索、部门协作中“拓”线索、走访民情“引”线索等多渠道、多方式拓展线索源,对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建立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双向移交问题线索机制,对情节严重、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采取挂牌督办、提级办理、专案查办,严肃查处了一批有影响、有分量的案件。
四是“深层次”系统施治,常态长效促进提升。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并举,深化标本兼治,着力把专项治理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以警示教育为主抓手,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发挥好银川廉政宣讲团作用,先后开展集中宣讲90余场次。印制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农村基层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综合治理为着力点,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件有针对性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3份,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67个。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督促市农业农村部门积极优化整合农村产权流转平台系统,持续完善交易规则和业务流程,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