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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纪委监委迅速传达学习全区 “案件质量提升年”工作推进会精神

发布日期:2021-09-07 17:00

93日,银川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宋志霖主持召开银川市纪委常委(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全区“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推进会精神,重点传达了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马文娟同志在会上的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是自治区纪委全会的重要部署,艾俊涛书记高度重视,提出明确要求,要通过此次活动提高办案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马文娟副书记的讲话,从影响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指明了案件办理高质量的重大意义。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活动开展的重大意义,不能仅停留在一般安排、一般要求、一般推动上,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推动“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落到实处,真正起到强化能力、规范流程、提升质量的效果,夯实高质量办案的基础。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艾俊涛书记对“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和推进会的安排部署,常态化抓好落实。一要组织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各派驻机构及时传达学习马文娟副书记在“全区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推进会上的讲话,全面掌握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的最新部署和相关要求,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二要进一步推进落实活动各项任务,对照“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中的任务分工,案件审理室牵头协调委机关各室及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倒排工期、补齐短板,进一步促进活动走深走实,保质保量及时完成任务。三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委机关相关业务室按照活动方案安排,择期尽快举办《监督检查业务培训班》《审查调查业务培训班》《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坚持问题导向,紧扣评查细则,切实提高培训实效性。

会议强调,第三季度即将结束,要抓住有限时间,在前期组织案件自查自纠基础上,扎实做好年底全区案件质量评查准备工作。对照区纪委《评查计分细则》,由案件审理室会同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委机关及各县(市)区今年以来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统一评查,特别是留置、申诉案件要做到应查必查,进一步找准差距、补齐短板,为年底全区统一评查做好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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