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第四轮巡察首批结束的市科技(科协)、市市场监管系统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宋志霖主持会议并对做好第四轮巡察收尾工作、开展新一轮巡察提出要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史春明出席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宋志霖书记在听取汇报后,对市委第二、第四巡察组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强调,市委巡察办及巡察组要根据领导小组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综合巡察报告,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一是尽快做好巡察问题反馈工作。反馈要突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主要问题,直指要害、言明责任、传导压力,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要求。二是抓好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分类处置、对口移交的要求,认真梳理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移交“问题线索清单”,完善问题“台账”并及时移交市、县两级纪检监察、组织等相关部门处理,确保问题线索快速处置。三是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被巡察单位明确领导责任,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逐一对账销号,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认真总结不断提升。要总结巡察发现问题的方式方法,结合巡察工作实践,不断形成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推广运用,为市委研究巡察体制机制、掌握基层政治生态提供决策参考。五是做好新一轮巡察准备工作。在加快推动第四轮其他巡察组收尾工作同时,进一步摸清扶贫领域巡察对象情况,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为市委脱贫攻坚提供保障。
史春明常委对持续强化当前党的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严肃典型突出问题督查问责。对巡察发现的市、县两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形式主义等典型问题,市委组织部和机关工委要约谈提醒、严肃问责,教育警醒,形成震慑,进一步推动党的建设抓实、抓好。二是运用好巡察发现问题成果。对普遍和典型问题,要举一反三对照自查,从制度完善、责任落实方面遏制问题。要注重解决好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虚化的现象,切实从现象根源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