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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委“两突出三注重”推进专项巡察

发布日期:2017-05-12 09:07

  银川市委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两突出三注重”,针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巡察。 

  一、突出政治巡察。市委专门成立专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办,从纪检、组织、财政、审计和基层单位抽调14名政治过硬、业务扎实人员组成两个专项巡察工作小组,并分别建立临时党小组。要求巡察小组成员用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从政治上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全面“体检”。一是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把监督检查的重点对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对准党员干部应当肩负起的政治担当,督促被巡察单位正确把握政治与业务的关系。从政治的高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持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专项巡察不干涉被巡察单位的业务工作。主要结合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设工程项目多、资金使用量大,但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特点,对市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园林局、代建局、土储局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巡察。专项巡察旨在发现问题,督促被巡察部门整改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控风险,确保工程顺利、资金安全、干部廉洁。 

  二、突出问题导向。市委明确要求,专项巡察不是帮助被巡察单位总结工作、推广经验,而是挑刺把脉,发现问题。巡察组要勇于当包公、唱黑脸,摆正定位、履职尽责,聚焦从严治党中心,精准发力,直指问题。专项巡察突出四个方面的问题:在党的建设方面,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在工程建设、资金项目管理、土地拆迁征收等方面,是否存在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权钱交易等违规违纪问题;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是否存在管理松懈、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方面,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以及工作被动应付,慢作为、不作为等突出问题,以及其他需要了解掌握的问题。告诫巡察组干部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反馈是渎职,反馈问题要不留情面,直面问题,问题抓的越具体越好。 

  三、注重依靠群众。市委要求专项巡察组开门纳谏,走群众路线,依靠干部群众,调动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认真对待来信来访,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市委先后召开专项巡察工作通气会、专项巡察组工作会、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积极营造了浓厚的专项巡察工作氛围。通过银川广播电视台、银川日报、廉洁银川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发布了专项巡察公告,在被巡察单位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张贴巡察公告,公布专门联系电话、电子信箱、联系意见箱,最大限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注重问题整改。市委强调巡察发现问题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要求各被巡察单位认真梳理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增强整改的自觉性、主动性。巡察前要即知即改,巡察中要立行立改,巡查后要全面整改。对整改工作拖拖拉拉消极对抗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在加强问题整改的同时,更要注重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依规治党、从严治党常态化、常效化。整改注重成效,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在制订整改措施环节,认真审查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的全面性、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可行性,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来;在提交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环节,重点审查主要问题解决了没有、移交事项办理了没有,对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不合格的要求“回炉”、“补课”;在回访环节,盯住问题不放,据实核查交办工作完成情况,作出全面客观准确的结论,提出深化和巩固巡察效果的具体意见;在追责环节,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要查清事实、严肃追责,绝不含糊。 

  五、注重严守纪律。市委要求开展巡察必须首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巡察组要认真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巡察组干部在巡察立场上讲忠诚,做到大胆监督、大胆工作,尽心履职;在巡察纪律上讲干净,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站稳立场、守住清廉。在巡察责任上讲担当,对不正之风敢于亮剑,对问题线索勇于发现,敢于较真、敢于碰硬。要“走下去”,全面了解真实情况;要“沉住气”,通过细致工作把情况摸清摸透,既不夸大也不缩小,把握问题的实质。要灵活运用巡察方式方法,把眼睛睁大,耳朵拉长,找准病灶、查明病因。对发现的被巡察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和《情况说明通知书》,并认真督促落实。对问题线索具体、指向明确的必须及时移交,快查严处。市委巡察办还专门印发《巡察工作手册》,提出“十个不准”的纪律要求,组织巡察组成员逐人签订巡察工作承诺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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