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你好,我委收到你单位报来《关于受处分党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发现,你单位在对某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执行过程中扣发了该同志年终一次性奖金,同时该同志还主动退回年度考核奖。按照规定受党内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处分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该同志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不应影响其奖金的发放……”。近日,银川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在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中就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处分决定及时规范精准执行。
处分决定事项执行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案件查办的成效,银川市纪委监委坚持从维护纪律法规权威性、严肃性出发,把解决处分决定执行实际问题和推动“以案促改”作为提升工作质效的突破口,因人因案制定《处分决定执行告知书》《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表》,强化处分决定宣布环节的警示教育,规范完善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不断巩固提升处分决定执行效果。
加强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做细做实处分决定执行“最后一公里”。今年2月,银川市纪委监委继续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二个月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对2022年度已办结的党纪政务处分案件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会同组织部门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处分决定未及时宣布、送达、归档;受处分人职务级别、工资待遇等未及时调整;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奖金发放不规范;处分影响期内违规进行职务任用;涉案财物未按规定处置;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未及时恢复党员权利;受处分后,不上班或上班期间工作松懈,单位管理不严格、考评不认真不严肃等11个方面的问题。
下一步,银川市纪委监委对检查中发现执行不到位、不规范问题,将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规避执行、蓄意变通、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将视情节予以严肃问责,提高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
(供稿:案件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