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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纪委监委“明、查、补、建”有机结合 确保集中隔离场所责任落实不留死角

发布日期:2021-11-10 16:40

贺兰县纪委监委聚焦疫情防控关键环节,强化重点监督,“明、查、补、建”同向发力,建立集中隔离场所管理情况专项督查机制,进一步压实集中隔离场所责任,规范隔离人员健康检测,堵塞集中隔离管控风险漏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组建专班“明”责任。印发《关于对集中隔离场所管理情况专项督查方案》,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理主任挂帅,抽调县纪委监委精干力量、县人民医院院感专家组成专项督查专班,梳理集中隔离人员医学观察和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流程以及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要求,列明监督要点以及内容,确保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协同联动“查”问题。对全县需集中隔离人员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握集中隔离场所运行情况,派出专班重点聚焦集中隔离场所选址布局、周边警戒线设置、“三区两通道”布局流程、垃圾收储转运、物资储备、人员培训等情况实地检查。现场随机抽查工作人员对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场所消毒消杀、日常健康检测等防控知识掌握情况,压实工作人员疫情防控责任,提升防控能力和水平。定期抽查监控视频,对走廊、医疗废弃物转运过程等进行监督检查。专班成立以来共督查发现问题27个,均现场指出并提出专业化意见建议,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书面报告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研究。

督办反馈“补”漏洞。督查专班实行扁平化运行模式,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要求立即整改,对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提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专题研究解决,为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向全县下发通报1期,专报2期,督办函1份,压实整改责任,确保立督立改,截至目前共计整改问题27个,举一反三整改同类问题4个,督查组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实时调整监督方向和重点,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补齐短板“建”机制。全县各集中隔离点、隔离管控工作专班通过对问题综合分析研判,制定优化隔离管控流程,统一了消毒消杀工作标准,规范了废弃物处置程序,强化了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提高隔离场所管控水平,杜绝交叉感染风险,为隔离场所和隔离人员构筑坚固的“保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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