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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严把“三关”选优配强巡察人才库

发布日期:2021-04-14 16:45

为有效整合巡察人才资源,加强巡察队伍建设。近年来,贺兰县将推进巡察工作与干部培养锻炼紧密结合,多管齐下不断夯实巡察工作力量,助推巡察工作深入开展。 

注重选拔标准,严把推荐入口关。联合县委组织部在全县范围内下发了《关于推选巡察工作人才库入库人员的通知》,明确推荐入库人员标准、专业要求及名额安排。坚持高标准、宽渠道、严审核要求,通过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从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等二十多个部门中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的优秀人才,同时要求具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文字综合、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经历的业务尖兵充实到巡察人才库,确保巡察干部专业结构合理。截至目前,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通过104名优秀干部进入巡察工作人才库。

注重健全制度,严把日常管理关。按照“政治优先、注重实绩,总体规划、分类选拔,动态管理、进退有序”的原则,结合贺兰县实际,研究制定了《贺兰县巡察工作人才库管理办法》,对巡察人才库人员组成单位、入库条件、推荐选拔、动态管理、纪律约束、考核奖惩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选配与日常管理。探索建立了《选派优秀干部到巡察岗位培养锻炼实施办法》,大力选派新提拔领导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不断提升年轻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既解决巡察队伍人员不足问题,又充分发挥巡察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平台作用,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巡察干部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注重提升素质,严把跟踪培养关。认真组织巡察干部及时学习中央巡视工作会议,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巡察办主任提级培训班等会议精神,帮助巡察干部准确理解把握新时代政治巡察的新定位新内涵新部署新要求,教育引导牢固树立“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意识。积极选派巡察干部及巡察人才库人员参加区市巡视巡察工作业务培训,先后选派6名巡察干部、抽调70余名业务干部分别参与自治区巡视工作和市委巡察工作,从实践一线历练提升巡察干部专业能力,切实提升巡察干部发现问题能力,不断提高新时代巡察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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