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作风建设活动,压实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市公安局党委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关键少数在行动”活动,把强化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作为深化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创造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动作用,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把握工作重点,明确“关键少数”具体范围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责任,抓好队伍作风建设,重点在领导班子,关键在主要领导干部。市公安局党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队伍建设的经验做法,在“关键少数在行动”工作中,把“关键少数”确定为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县分局正职、局属部门及内设机构正职和县分局班子成员、科所队正职两个层级,明确了385名领导干部为全市公安机关的“关键少数”。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层层监督检查”的工作原则,确定了“保证党组织履行职能、发挥核心表率作用,保证领导干部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保证广大党员以身作则、发挥模范作用”的工作目标,推动党内教育管理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
二、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关键少数”教育监督
为确保“关键少数”勇于担当、积极进取,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管理队伍责任和依法行政责任,市公安局党委重点围绕“管好、用好、教育好、监督好”四个方面,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采取专题教育、排查整治、从严考核、加强培训以及落实全方位监督等举措,以完成“六个一”(解决一个疑难问题、办理一个精品案件、争创一个特色亮点、通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调研文章、帮扶一个落后单位)为抓手,确保“关键少数”充分发挥政治过硬、廉洁自律、苦干实干、勤学善思和开拓创新的表率作用,营造“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的良好氛围,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两个责任”的严格落实。
三、强化结果运用,优化“关键少数”队伍结构
市公安局党委把考核评议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管理使用的重要依据,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从政治教育、党建工作、教育训练、监督管理、督办工作、学法用法、民主评议、窗口服务和调查研究8个方面制定了25项考核细则,逐一确定了评分标准和考核责任单位,采取日常考核和抽查考核的方式开展量化考评。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前、提拔任用建议多、业绩突出的,经考核认定,将优先考虑提拔任用;对排名靠后、不适合担任现职,结合平时表现,采取干部召回、诫勉谈话、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等措施进行调整,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用人环境,营造“有为才有位”的干事创业氛围。 (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