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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霖:在银川市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27 14:39

    

  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宋志霖同志在银川市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我代表银川市纪委常委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任务。市委对这次全会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专题审议通过了工作报告,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徐广国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做好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市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三前一后”工作方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人大、政府、政协、法检两院党组和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班子、带队伍。市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纪律正风肃纪,重拳出击惩治腐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银川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守责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 

  市纪委积极协助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开展廉洁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坚持年初细化分解任务、年中督导检查工作、年底考核完成情况。先后召开“两个责任”学习班、集体约谈会和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集体谈话会、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会,举办《准则》《条例》学习报告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汇报会,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双查双述双报告”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先后对 “两个责任” 落实不力的2个单位、66人进行问责,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二)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坚持反腐败全覆盖、零容忍、无禁区。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65件次,初核566件,立案32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0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初核、立案、处分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2.69%、44.50%、44.40%。其中市纪委监察局受理信访举报314件次,初核130件,立案8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3人,处分处级干部19人。集中力量严肃查处了市人大原秘书长金肖楠、市水务局原局长杨凯臻、市农牧局原副调研员甄庆春、滨河新区园林水务局原局长王剑锋、银川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吕永忠等严重违纪案件。对“1·05”公交纵火案9名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开展了集中整治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专项工作,全市共排查问题线索449件,立案8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4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分两期集中通报了1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三)坚持不懈正风肃纪,推进作风建设落地生根 

  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切实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节礼等行为。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建立“三查三建立”有效机制,抓制度修订完善、抓规定刚性执行、抓典型案例通报,强化督导、回头“真”看。全市整改问题359个,清退违纪违规资金568.9万元。加强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纠‘四风’‘三办四快’直通车”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问责12人。集中通报了9起典型案例。 

  (四)坚持抓早抓小,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以银川市系列问责办法为抓手,坚持小“病”快治、小错即咎,全市共问责33个单位、413人。出台《银川市纪律审查谈话函询办法》,建立市委主要领导与部门“一把手”、部门“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一般干部约谈机制。2016年共约谈250余人次、诫勉谈话35人次、函询21件次,“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市纪委依托“一课、一网、一刊、一信”四个平台,推进廉洁教育,传播“正能量”。发放《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组织新任领导干部及家属350余人参观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以案释纪、以案施教。支持永宁县纪委创作编排巡演廉政教育舞台剧《昨夜无钟声》,在全区巡演21场次。 

  (五)加大督查治理力度,不断扩大监督成效 

  借力“电视问政”,完善“三位一体”监督模式。会同宣传、广电、新闻媒体举办“电视问政”3期,问政单位19个,解决群众关注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500余件;举办“电视施政”6期,围绕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市直3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走进直播间,向全市人民汇报工作,作出承诺。出台《党风廉政巡察制度》,采取市县联动、交叉互查等方式,先后对5个县(市)区、6个部门开展巡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修订了《银川市本级政府性资金竞争存储管理暂行办法》,中纪委张军副书记和自治区党委李建华书记给予充分肯定。开展闲置土地、地方政府债务、政府存量资金、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四个清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预防了腐败行为发生。 

  (六)狠抓队伍建设,打造治腐铁军 

  出台《关于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提名考察办法》《关于加强银川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的意见》《银川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基层工作制度》等文件。在五市率先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纪律审查中心。建立四个派驻(出)纪检机构纪律审查工作协作区,推动派驻(出)机构纪律审查工作实现新突破。组织纪检监察干部170人次参加中纪委、区纪委培训,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好习惯养成”活动,树立“精准”意识,养成良好职业习惯,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与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目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尚未根本改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责任追究不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四风”问题面上有所收敛,但高压之下个别党员干部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党内监督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还不够严格;有的基层纪委和派驻机构“三转”不力,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工作部署 

  2017年是全面贯彻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一届市纪委全面履职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纪律检查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中央和区市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建设“两宜两化”和西北地区重要中心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坚持“三严三化一促进”(即:严明党的纪律、严格党内监督、严惩腐败行为,净化政治生态、强化干部作风、优化干事创业环境,促进银川发展)工作思路和“三前一后”工作方法,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用担当诠释忠诚,把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一)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党内监督 

  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抓好纪律教育,通过集中培训、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生活制度,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各种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六大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查处,提高纪律执行力,维护纪律严肃性。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对有问题线索反映的同志,经核查确有轻微违纪行为的,要求其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检讨,并给予批评帮助,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廉洁从政,净化政治生态。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各级纪检机关要切实找准监督执纪问责与全市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加强对市十四次党代会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阳奉阴违的行为,严肃查处对中央、区市党委决策部署“说三道四”等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 

  (二)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层层传导压力。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上出台的《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切实把从严管党治党职责担当起来,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推动、一起考核,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形成党委抓、书记抓、分管领导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完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的基础上,建立问题清单、问责清单,推进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坚持实行“双查双述双报告”等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实到基层党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解决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要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制定我市《关于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两个责任”不落实、腐败问题严重、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突出、不作为乱作为、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实行“一案四追责”,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制度,使问责和曝光成为常态、形成震慑。 

  (三)严惩腐败行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严查“三类重点人员”,即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严查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征地拆迁、产权交易、物资采购等领域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干部选任工作中的违规提拔、带病提拔,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不严不公甚至司法腐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内外勾结、吃里扒外、中饱私囊等问题。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三不”案件,认真解决教育、医疗行业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紧紧围绕发改、民政、财政、水利、农牧、林业、扶贫、社保等领域,确定1-2个整治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小官大贪”、侵占挪用、克扣强占以及向扶贫民生款物伸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凡是在老百姓“救命钱”“血汗钱”上打主意、动手脚的人,一律严查严办。建立健全县(市)区党委、纪委领导包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乡镇纪委要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对乡村干部的监督管理。 

  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灵活性。严格按照四种方式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对函询回复没有问题的按30%左右进行抽查核实,对不如实说明问题、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严肃追究责任。要建立党委(党组)谈话、函询工作机制,明确谈话、函询的适用情形,全程签字背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抓日常、抓平常,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担当。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做到小错即批评提醒,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经常用,坚决把存量挖干净、把增量遏制住。 

  确保执纪审查质量。各级纪委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工作规程,加强管理监督,确保审查质量。要严格遵守执纪审查“双报告”制度,县(市)区纪委、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市纪委报告。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纪委、派驻(出)机构执纪审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不断完善执纪审查协作区制度,继续开展县(市)区、派驻机构执纪审查互查互评工作。严格遵守执纪审查纪律,建立健全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请示报告、回避、保密等制度,严格按程序办事,把执纪审查安全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坚决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底线。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排查处置举报线索。做好审理工作,履行好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深刻剖析典型案件,查找问题症结,堵塞监管漏洞。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执纪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增强反腐合力。 

  (四)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不断扩大作风建设成果 

  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银川落地生根。要认真贯彻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精神,聚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程中的顽瘴痼疾,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不断强化执纪监督,严查严纠,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巡察、线索处置、执纪审查的重点,对存在“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对变换花样、转入地下、由明吃转为暗吃、由在外面吃转为内部吃、或吃喝费用交由下属企事业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买单,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礼品、礼金,违规滥发津补贴、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四风”问题,一经发现一律从严查处、公开曝光。要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广泛发动群众有序参与,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让 “四风”问题无所遁形。 

  狠抓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的落实。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开展党风廉政制度执行“回头看”活动,强化十八大以来中央、区市颁布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在抓好中央和区市颁布的各项法规制度落实的同时,要对本级制定的制度措施逐条逐项进行校验,对标中央和区市的要求,看有无过宽过严、与上级规定有出入的条款,有无脱离实际、悬在空中无法落实的内容,有无上级有要求、本级没有细化具体措施的事项,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不配套、不适应、不落地的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制度“刚性”运行。 

  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不履职行为。出台《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问责办法》,以问责进一步强化干部作风。在全市开展“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干部作风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三怕”(怕碰矛盾、怕担风险、怕担责任)、“三缺”(缺乏政策水平、缺乏纪律观念、缺乏敬业精神)、“三弱”(大局意识弱、服务意识弱、法治意识弱)问题,对典型问题严肃问责公开曝光,促进我市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认真贯彻自治区《关于支持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全力支持改革者、鼓励实干者、宽容失误者,形成激情干事的良好风气,优化干事创业环境。 

  (五)加强教育监督,着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开展“两准则四条例”等党内法规宣讲活动。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中违纪干部的忏悔录、检讨书开展警示教育。会同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让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在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开设警示教育课程,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依托“智慧城市”平台,推进“廉洁银川”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开展“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养成活动和“银川廉洁齐家好故事”征集活动,增强党员、干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强化对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民生资金等方面的监管,严格执行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推广兴庆区大新镇新水桥村“阳光村务监督管理”、永宁县“正风纠错预警办法”、灵武市“三化一满意”等经验做法,深化基层干部“微权力”清单式管理,不断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健全监督体系,将党内监督和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审计监督、行政监察等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实施“电视问政”“电视施政”“网络问政”,充分发挥“三位一体”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六)加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 

  建立市委巡察制度学习借鉴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市委巡察制度,成立巡察机构,推进巡察工作常态化。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指导,建立完善巡察联动机制,形成巡察工作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推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和全覆盖。制定《关于加强银川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理顺派驻机构工作关系和管理体制,实现市纪委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和全覆盖。推进县(区)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各派驻(出)机构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纪律观念,大力“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敢”字当头、无私无畏,切实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重点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的监督,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违反纪律就严肃查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经常与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交换意见、通报情况,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追究责任。要进一步发挥派驻(出)纪检机构执纪审查工作协作区作用,努力提升派驻(出)纪检机构执纪审查能力和水平。 

  (七)提升能力,严格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强化队伍素质。各级纪委要按照徐广国书记在市委十四届一次全会提出建设“五个班子”的要求和市纪委《关于加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集中精力谋全局、抓大事、强素质、树形象。要认真落实《关于市纪委委员进一步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的意见》,为纪委委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促其履职尽责。要持续开展“好习惯”养成活动,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特别是换届后新任干部、新进入纪检系统干部的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要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将政治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进来,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内外、上下交流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强化自我监督。执纪者要有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者时刻都应接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各级党组织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守纪律、讲规矩,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办案纪律,自觉树立起严格自律的标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既要自身正,又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要盯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管理监督,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严肃问责。 

  三、做好今年工作需要强调的几点要求 

  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强调,银川市不但要在经济社会发展上走在全区前列、作出表率,更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上走在全区前列,当好“排头兵”。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神,以专心致志、坚持不懈的干劲,完成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一)“严”字当头,在“从严”上下功夫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只能赢、不能输,必须在“从严”上下功夫。一是纪律要求从严。监督就是关心,严管就是厚爱。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起来、严起来。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言行上讲纪律,努力为实现市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二是作风改进从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一手抓廉政,一手抓勤政,加大对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的整治力度,促进干部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形成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三是执纪监督从严。要坚持从严治党新常态,做到违纪必纠,执纪必严。要坚持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决不能用约谈代替执纪审查、用诫勉谈话代替纪律处分。 

  (二)“实”处落脚,在求实上出成效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全面从严治党来不得半点虚假,必须发扬“不到长城非好汉”的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扑下身子抓落实,严字当头、实字托底,以“实”的方法、“实”的作风、“实”的措施,真抓实干,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落实责任要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是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的使命所系、职责所在。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落实者。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力亲为、直接推动,切实做到“四个亲自”。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失责有人追。二是执行制度要实。腐败是权力的滥用,反腐败就要制约权力,规范权力的运行要靠制度的“笼子”。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认真抓好十八大以来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制定的一系列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两准则四条例”和有关法规制度及我市系列问责办法,强化制度的刚性执行,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三是任务完成要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兢兢业业、尽职尽责,满腔热情、殚精竭虑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把心思放在抓工作上,把功夫下到求实效上,坚持原则,敢于执纪,做到中央号召的就要有行动,中央要求的就要抓落实,不见成效不撒手,以扎实的工作业绩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三)开拓进取,在创新上做文章 

  全面从严治党,创新是动力。面对严峻的反腐败形势和繁重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面对中央和区市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自满、畏难、僵化思维,树立忧患、进取、创新意识,在巩固深化“电视问政”、严查“三不”案件等亮点特色工作的同时,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创新的理念、改革的办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敢闯敢试,敢为人先,激情干事,争创一流。坚持“上情”与“下情”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出更多具有银川特色的创新工作,使我市纪检监察工作更加适应形势、更加富有活力,走在全区前列,当好“排头兵”。 

  同志们,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工作、奋发进取、务实创新,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加快建设“两宜两化”和西北地区重要中心城市做出应有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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