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全面推进的关键之年,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主动谋划、不断探索,通过“四联动”监督方法促进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工作有序展开,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与监督检查联动。主动与联系的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干部监督室等联合,通过明察暗访、查阅工作台账、查阅会计凭证,个人谈话等方式,对9家市属国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全面体检”,分析研判国资国企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并以监察建议书或问题清单等形式向企业进行反馈交办,精准监督、靶向发力。
与审查调查联动。主动与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室联动,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共同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线索涉及的职、权、责三个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提出具体措施,查找风险点,进一步规范处置流程和工作程序,提升监督实效。
与巡察工作联动。加强与市委巡察办(组)的沟通交流,深度参与市国资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会诊,针对疑难复杂问题,提出分类、分时段处置建议,协助制定整改工作的具体举措,对存在问题涉及的当事人进行全面约谈;强化巡察整改有效性的跟踪落实,确保巡察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成效;强化成果运用,扎牢制度笼子,推动巡察整改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与监督单位联动。通过“体验式”、“蹲点式”、“嵌入式”等监督方式,融入国资国企主责主业,与被监督单位联动推进工作。围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聚焦以服务城市发展和服务产业升级为核心的“1+5”国资运营体系,对具体举措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加快国企改革步伐。督促市国资委印发《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稳妥推进市属国企新一轮战略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方案》及其细化方案,推动运营体系形成新格局、市场化机制取得新突破、布局调整实现新优化、规模效益迈上新台阶。截至目前,市属国企改革进度为70.08%,位居宁夏五市第一,国企改革典型经验被国务院国资委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