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纪委监委“三个紧抓”监督推动各级贯彻落实区市全会精神
银川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把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实抓细,以政治监督为引领,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经济社会环境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紧紧抓住“两个方案一个清单”,推动全会精神落实。聚焦区、市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细化政治监督重要内容,制定下发《关于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加强政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4个方面54项监督事项及市、县两级监督责任单位,6种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情形,11种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方式,5项监督工作要求,做到监督工作实化、细化、具体化。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部署,配合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制定《安全生产领域政治监督实施方案》,成立以3名市纪委副书记任组长的监督检查小组,抽调区、市两级纪检监察骨干力量和业务人员,通过全覆盖、全过程监督推动区、市全会精神落实落地。紧扣“1+37+8”系列文件,制定《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政治监督工作清单》,已梳理细化具体监督任务538项,确保有的放矢,精准施治。
紧紧抓实政治监督,推动安全责任落实。聚焦区、市、党委全会精神,围绕“防、查、改、教、强、技、制、督、调、究”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安全领域政治监督,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方式,直奔一线、直面问题,实地检查6个县(市)区、25家部门(单位)、12家企业、医院等,发现并反馈整改问题18个,随机抽查测试市、县两级96名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情况,切实压实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有关部委督查、自治区领导暗访督查、“四防”督查反馈的各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主动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督促整改完成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九组反馈安全隐患18项62个具体问题、自治区“四防”通报隐患问题565个,自治区主要领导暗访问题41个,下发《工作提示函》24份。
紧紧抓牢执纪问责,推动干部担当作为。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以“一根筋”的较真劲和“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坚决纠治安全生产领域搞形式、走过场、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敷衍塞责、打折扣搞变通、虚假整改、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格执行自治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监管责任,已给予政务警告处分3人、诫勉9人、调整职务1人、免职3人,推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供稿: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