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车轮腐败”须多管齐下 ——“警惕‘四风’新动向”系列透视之一

发布日期:2015-08-18 17:3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明鲜
 

  4月29日,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对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一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新华社发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根据最新一期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显示,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究其原因,就是在反腐重压之下,“四风”问题树倒根在,花样翻新,穿上了隐身衣,躲进了“青纱帐”。对此,本版从今日起陆续推出“警惕‘四风’新动向”系列报道,试图揭开“四风”变种神秘面纱,探讨问题产生的根源和治理对策,敬请关注。——编者按

  近日,福建省纪委通报数据显示,今年前6个月,福建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57起,其中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288起,居首位。河南、湖南、贵州等地通报显示,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同样位居榜首。在中央和地方重拳打击之下,公车违规问题依然突出,遏制“车轮腐败”任重而道远。

  1 案例众多,花样翻新

  记者梳理各地通报的公车违规案例发现,公车违规出现几种动向:

  ——“有借无还”。“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个别领导干部不用自家单位公车而是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借此规避责任。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常耀辉违规占用下属单位州律师协会工作用车1辆。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交通局,从2009年以来,分别借用下属单位客运中心、稽征所3辆公车供3名领导干部长期使用。

  ——“偷着买车”。中央纪委网站今年3月通报,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环保局于2012年6月购买轻型客车一辆,购买该车时未向车辆主管部门申报,车辆排气量、价格均超出标准。中央纪委网站6月18日通报,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下属291、293大队,在2011年至2013年间,违反小汽车定编管理规定,各自擅自购置3辆公务用车,其中5辆超过规定标准,全部以个人名义购买并办理牌照。

  ——公车私用。从各地通报看,这是最常见的违规方式。2014年4月10日上午,重庆市开县民警李静未经批准,私自驾驶警车回渠口镇某村,参加其父亲竞争村主任的选举,并在职责范围外检查交通违章。2015年4月6日晚,河南省安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党支部书记、副站长杨柳根违规驾驶公车外出,并将其停放在安阳义乌国际商贸城附近某酒店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发改局局长吴广违规由单位支付费用,长期将公车停放在居住小区自用,多次在节假日开公车往返老家。

  ——“转嫁”和“揩油”。一些领导干部除了公车私用,还在维护、路程、运行费等方面大动“歪脑筋”。2008年6月至2014年7月,安徽省五河县教育局长期违规借用县新华书店一辆三菱越野车,并将该车发生的加油、保险和维修等相关费用在新华书店报销。福建省永泰县同安镇政府以“汽油费”和“维修费”等名义变相报销伙食开支;2名驾驶员通过每个月多报、虚报“汽油费”和“维修费”,提高工资补贴。

  2 为何势头不减、痼疾难除

  公车管理使用问题一直备受群众关注,中央和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频出“狠招”,以期彻底遏制“车轮腐败”,却仍有一些干部对国家规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为何“车轮腐败”势头不减、痼疾难除?

  “官本位”思想和虚荣心作祟。部分领导干部传统“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特权意识严重,认为公车是一种身份和特权的象征,是一种福利待遇,因此很多公车约定俗成“私有化”为某个人的专用车。一些领导干部价值观出现偏差,爱慕虚荣,出门办事不开公车、车子不够豪华都觉得在朋友面前“没面子”,导致公车私用频繁、车辆配备超编超标等。

  监督检查力量不足。目前,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检查公车私用的工作人员配备有限,难以实现公车配备使用专项监督检查日常化。基层纪委反映,由于人手不足,目前对公车使用的监督大多是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手段主要是利用暗拍摄像机在学校、景区、大型娱乐场所等区域排查。检查多了,不仅违纪违规的人员摸透检查套路,玩起“躲猫猫”,连景区、娱乐场所的人员都熟悉纪委人员的面孔。

  违规行为隐蔽性强。目前,大多数公务车辆无明显标志,辨识度不高,仅凭外观,监督部门和群众无法确定哪些是公车,难以进行有效监督。一些公车私用行为时间短,更多的是借着工作期间外出办事,搭公车办点私事或开公车上下班,从时间上监督比较困难。

  社会监督举报氛围不浓。部分群众受传统思想影响,认为公车就是给领导干部自己专用的,看到公车接送学生上下学,认为是正常现象;或觉得事不关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怕遭到报复,不愿管“闲事”;也有一些群众不知道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和受理此类投诉的机关部门而放弃举报。

  惩处力度不够。从各地通报来看,对于公车配备使用违规问题多是通报批评,特别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违纪成本不高,导致一些领导干部对公车私用没有畏惧心理,屡禁屡犯。

  3 增加违规成本,发动群众监督

  公车违规屡禁不绝,遏制“车轮腐败”已成社会共识。如何有效监督?不少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建议统一公车标志,将公车信息公开。

  “可以参考司法机关的公车,公车车身最好有明显标志,或将公车车号及其所属单位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福建省云霄县朱志燕说。

  江西省赣州市谭淼萍说:“像出租车一样,让大家一看就知道是公车,看哪个还敢私自乱用公车。”

  浙江省淳安县毛勇锋建议充分利用技术手段检查公车私用,如利用交警的卡口数据和公车数据进行对比,直接排查出节假日期间使用过的公车。

  江苏省东海县孙瑞认为,还应该加大惩治力度,增加违规成本。

对于遏制“车轮腐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认为,公车治理要多管齐下,既要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将公车配备、购置、使用、管理的全过程纳入公众视野,也要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并完善相关机制。同时,应该加强宣传,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建立专项举报奖励机制,健全便捷的举报系统,提高群众反映问题和表达意见的便利性,鼓励引导群众通过多种渠道反映检举,让各种公车违规“新变种”无处躲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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