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纪委监察局突出“三要” 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工作

发布日期:2015-07-29 10:00

  为深入落实“五查五解决五树立”活动,切实提高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银川市纪委监察局把教育培训融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中,突出“三要” 即,参训前要定规矩、参训时要有心得、参训后要交成果,今年以来已派出15批次,23人参加中央纪委及市委党校培训班。

  参训前要定规矩。从培训计划下达起,对照培训内容和有关要求甄选培训对象,将业务对口,确实需要学习提高的纪检监察干部列入培训名单。派出单位不吝学习费用投入,参训纪检监察干部更要端正学习态度,珍惜学习机会,不浪费宝贵的学习资源,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参训时要有心得。参加学习培训中,要把精力主要放在学习上,特别是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带着问题学、结合工作学、联系实际学,认真撰写发言材料、调研报告和论文等,总结学习心得体会形成文字材料,上报派出单位备案,切实保证学习培训效果,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

  参训后要交成果。培训学习完毕,着力在“学与用”上下功夫,将所学、所思、所践、所悟与同志们交流共享。明确规定委局班子成员参加上级培训的,在常委会上汇报学习体会;室主任以下人员参加上级培训的,撰写好学习体会并向分管常委汇报学习成果,同时将学习体会在《党风与廉政》上登载。通过互相交流经验,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成工作经验和实效,达到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目的。

  通过强化教育培训,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观念、业务水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精神状态等方面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升,进一步树立遵纪守规、本领过硬、作风务实、廉洁执纪、敢于担当的良好形象,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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