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五项措施”狠抓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发布日期:2019-04-23 10:13

为切实抓好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整改,银川市纪委监委持续加大“深挖根治”“破网打伞”工作力度,采取“五项措施”,全力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扩大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工作成效。

一是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上下功夫。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主动发掘线索、专项巡察力度,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已经侦破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集团和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进行逐案筛查,认真核查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对已办结的案件,加强分析研判,深挖细查“案中案”和“案外案”,切实做到“三个绝不放过”。

二是在强化问题线索管理上下功夫建立健全统一的问题线索台账,严把台账“入口关”和“出口关”,实行动态管理、严进严出。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审慎研判问题性质,区分违法与违纪、涉罪与非涉罪的界限,特别是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同一般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工作方法简单生硬、作风不实不深不细、普通工作失误等问题严格区别开来,防治简单化和“一刀切”。

三是在加大深挖彻查力度上下功夫。认真落实《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制度》等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定期联系会商,凝聚扫黑除恶强大工作合力。对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统一受理、优先处置、一律核查并反馈结果。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对涉黑涉恶重点人员专门讯问、逐一提审,对重要线索循线深挖、逐一见底,提高成案率。

四是在破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功夫。切实落实“一案三查”制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落实“签字背书制度”不到位、应当移送而没有移送案件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案件挖得不深、查得不透,有“伞”不打、惩治不力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监管责任。

在做好“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坚持一案一总结,对已查结案件的特点、成因等及时进行深刻剖析,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整治,全面了解掌握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查办情况,针对案件背后暴露出的管党治党宽松软以及行业管理和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反馈,督促找准症结,分析原因,立行立改,扎紧制度笼子,着力推动以案治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