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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渠道

发布日期:2017-09-07 10:02
  来信举报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银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收),邮编750001。

  举报电话:(0951)12388

  网络举报:登陆银川银川市纪检监察网站(http://jjjc.yinchuan.gov.cn),点击本页面下方“我要举报”进行举报。

  温馨提示: 

  一、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问题,以及党员、干部个人的矛盾纠纷等,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或由相关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线索不予受理。三个月内重复信访的不予受理。依法已经办结的信访件不予受理。 

  二、①如实举报。反映问题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②逐级举报。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③不提倡重复举报、多头举报。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核查效率,而且还有利于保障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提倡署实名举报。实名举报有利于办案人员和举报人直接联系,进一步了解情况,掌握更多线索,较快查清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优先办理实名举报。请据实填写举报内容,力求详尽,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纪事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涉及违纪金额等内容表述明确,不要捕风捉影,道听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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