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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历史沿革

发布日期:2015-07-27 17:27

  1950年   3月

银川市人民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成立。   4月3日   中

共银川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成立。   1954年   9月 宁夏省建制正式

撤销,银川地区成为甘肃省管

辖的一个专区,中共银川市委隶属中共银川地委领导。   1955年   7月 银川地委纪委撤销,改为监察委员会。

  9月11日-14日

  中共银川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由9人组成

的中共银川市委监察委员会。   1

0月25日   中共银川市委监察委员会开始工作,中共银川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撤销。   1958

年   8月7日   宁夏回

族自治区即将成立,银川市升格为地级市,中共银川市地委随即撤销,中共银川市委隶属中

共宁夏工委领导。   10

月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

民政府第一届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决议,设立自治区监察厅。银川市监察局也相继成立。   1960年   3月7日   宁夏

回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批

复:经研究同意撤销银川市监察局,其业务移交市民政局办理。   1966年-1976年   1966年共产-19

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

”,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遭

到建党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1969年4月,中国党共产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党7月章程》

,取消了有关党的监察机关的条款。在此期

间,党的监察业务开始归市县革命委员会政治处,后来由党委组织部办理。   1979年   3日中共   中共银川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1月银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纪律检查科、案件审理科,暂编15人。同时,撤销市委组织部纪律检查科。   1980年   31日根据-2月4日  

 七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了由19人组成的新的纪律

检查委员会。银川市纪委恢复成立后,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的规定和要求9月,首先抓了健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使党的纪检工作延伸到县、乡、城市街道

和其他县级以下基层单位的党

组织,确定了双重领导体制下纪检机构的

任务和职责范围,明确了各级纪委的委员名额和机构编制,对各级纪检机构干部配备和管理原则提出了具体要求。   1982年   5月   召开党的十二大,认真吸取党内多次设立纪检或监督机关的经验教训,把纪检工作放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提出了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纪检工作的重要措施和指导方式。十二大《党章》中专门写了“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提高纪检机关的政治地位并赋予相应的

权限,对纪检机关的产生、任

务和职权等一些带根本

性的问题做了新的规定。自此,中央和各级地方纪委均由相应的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983年   5月   中共银川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十二大《党章》规定,更名为中共银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4年   11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1984]33号文件精神,经市委研究决定:中共银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应配备同级党委副书记一级的干部(副厅级)、纪检委副书记应配备同级党委部长一

级的干部(正县级)。   

1988年   2月

21日   根据《关于银川市各县区人民政府设立监察局的通知》精神,成立银川市监察局,编制20人。

  1989年   4月1

日   经市政府批准,

在市监察局设立举报中心,受理举报案件。   9月15日   市编委同意银川市监察局在原20名编制的基础上增加2名行政编制(干部)。   1993年   6月25日   即日起中共银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

银川市监察局合署办公。  

 6月26日   中共银川

市委批转了市纪委、监察局《关于银川市、县(区)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纪

检、监察机关合署工作,确保

合署工作的顺利进行。  

 1996年   11月10日   银川市委、市政府批准《银川市纪律

检查委员会机关、监察局职能

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内设机构:8个室,行政编制37名(党委17+政府20)

,机关服务人员编制5名(事

业)。   2008年  

 3月3日   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机关内部组织机构改革动员会议,正式启

动“扁平化管理”模式。  

 2011年   12月25日-27日   银川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   12月27日   中共银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市纪委领导班子。左

新军当选为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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