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廉政要闻>要闻

银川市纪委监委以七项举措为抓手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发布日期:2019-05-07 16:01

    银川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在深化标本兼治上持续用力,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以七项举措为抓手,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抓实教育管理,筑牢思想防线。通过举办“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理想信念专题培训班、为履新干部上廉政警示教育课、播放警示教育片、组织领导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发送廉政提醒短信等方式,持续加强对干部的警示教育;充分发挥银川反腐倡廉宣讲团作用,深入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宣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强化党性锻炼,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

突出问题导向,织密制度笼子。坚持一案一总结制度,针对执纪办案发现的制度机制漏洞,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对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的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研究制定银川市政商交往行为规范,列出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政商交往原则,提出有针对性的新举措,助推形成“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紧盯三个重点,完善监督体系。出台《银川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银川市纪委监委各执纪监督室联系单位制度》,统筹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力量,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作,衔接配合、同向发力的监督体系;将银川经开区、滨河新区、综合保税区及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按照归口管理、地缘相近、有利工作的原则划分,建立4 个执纪监督监察协作区,让监督无死角、全覆盖;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监管,严查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

用活“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日常提醒谈话、廉政谈话、工作约谈、函询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善意提醒,直面问题,直击痛处。找准“病症”,拔出“病根”,消除“病灶”,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既重力度,又重尺度,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防止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推进问题整治,破除“两大顽疾”。把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两大顽疾”作为全年重要任务,成立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全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印发《银川市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细分5个方面30个突出问题,通过思想教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氛围营造、监督检查5项措施,既注重解决老问题,又紧盯新动向新表现,着力整治干部“疲牛虚”“三不为”作风问题

坚决“破网打伞”,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纪委监委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违纪查办工作领导小组,先后7次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问责工作督办会和推进会,深入推进“破网打伞”,并以会带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制定《关于银川市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关于建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联点督导、包案工作机制的通知》等5项制度,强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纪委监委也相应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力推进,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正向激励促担当。出台《关于支持干部改革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对容错免责情形、启动程序、结果运用、纠错澄清、申请流程等内容进一步细化。既严格追究违纪违规党员干部的责任,也辩证地分析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和偏差,认真甄别、准确研判、妥善处置,充分保护改革创新中可以容错的党员干部,营造全市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合理容错的良好干事创业环境,让能干事、想干事的干部吃上“定心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