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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十项措施”坚决遏制扶贫领域“微腐败”

发布日期:2018-03-09 10:47

  今年,银川市紧盯脱贫攻坚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让涉农扶贫领域“蝇贪”无处遁形。

  一是畅通信息举报渠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有效采用设置举报箱、发放监督卡、设立反映点等多种方式,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目前,各县(市)区纪委按照自治区纪委的要求,对全市29个乡(镇)166个行政村印制发放“便民监督卡”21742张,做到群众人手一张。各县(市)区纪委将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第一时间处理。

  二是严肃查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各县(市)区纪委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等严重作风问题,将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做到严查快办,严惩不贷。县级监委将高度关注脱贫攻坚中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主动与政法机关对接,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性质恶劣、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实行提级办理,重点问题由市纪委监委直接核查处理。对群众反映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腐败问题,以及欺骗群众做假账、报假数、假扶贫等作风问题,实行市县两级直查直办。

  三是加强对重点问题复查复核。各县(市)区纪委对反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方面的问题线索将逐件分类建立台账,跟踪督导落实,每月对账销号,实现动态“清零”。对所属乡镇查结的案件,每年将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重新复查复核;对2016年以来查实了结,但对信访举报不断的问题线索每年将进行一次“回头看”,逐件梳理重新复查复核,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进行处置,确保件件查实处理到位。

  四是聚焦扶贫领域开展巡察。市委巡察机构将把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巡察的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三年内对所属扶贫职能部门和乡(镇)巡察一遍。

  五是建立县(市)区纪委监委领导对口联系贫困乡镇制度。落实包抓责任三年不断,加强对贫困乡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具体指导、督导,对重点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对问题反映集中,或者问题线索较多但查处不力的乡镇有针对性“解剖麻雀”。

  六是开展经常性督查督办。市、县纪委将采取点穴式、突击式、蹲点式、交叉式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舆情反映大的重点乡(镇)村和重点问题的专项督查。对全市扶贫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市纪委监委将会同市财政、审计和扶贫等部门,组织对重点项目资金进行督查;各相关职能部门每半年选1个县(区)、每个县(区)选3个项目资金进行督查;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每年将按照重点项目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要求开展专项督查,做到三年全覆盖。

  七是落实定期报告和工作例会。从今年开始,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每季度将召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会,每半年向本级党委和市纪委监委专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向扶贫职能部门通报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情况,及时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强化监管、堵塞漏洞。市纪委监委每半年召开1次县(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例会或问题通报会。

  八是大力推进“互联网+阳光村务”模式。各县(市)区将大力推行兴庆区“互联网+阳光村务”模式,利用手机、PC端共用一套大数据平台,将村务财务状况直接公示到队、户、人,实施对比监督,从源头遏制村镇干部违法乱纪、贪污腐败问题,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完善村务公开,让公开成为村镇廉政建设的常态。

  九是强化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县(市)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对扶贫开发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党委、政府、纪委监委和有关职能部门,将严肃进行问责。同时,将大力推行灵武市乡镇纪委阵地规范化建设的好经验,使全市乡镇纪委实现“六统一”(即统一队伍建设、场所配置、标识、办公设备、牌匾和办公经费)。

  十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市纪委监委网站将开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集中曝光典型案例。对专项治理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各县(市)区年度通报曝光数不得少于立案查处数的70%。(宣教政研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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