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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五项举措”抓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贯彻

发布日期:2017-07-27 17:25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下发后,银川市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姜志刚批示:请办公厅安排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学习安排,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认真研究我市和各县(市)区建立巡察制度的有关意见,包括机构、人员、队伍建立和工作保障及领导机构设立等问题,报市委研究后抓紧落实。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条例》,听取建立巡察制度的有关汇报,研究部署了“五项”学习贯彻措施: 

  一是下发《银川市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学习好、贯彻好《条例》。同时,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深入宣传阐释《条例》新精神新要求,为我市巡察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条例》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市委党校和干部培训计划,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准确理解《条例》精神实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三是结合开展银川市党风廉政宣讲活动,将《条例》作为重要宣讲内容之一,从宣讲团中确定专门人员,按照建立“1+7反腐倡廉宣讲机制的要求,加强对《条例》的宣讲。 

  四是出台《银川市巡察工作实施意见》,从巡察工作原则、巡察对象、巡察任务、巡察方式方法、巡察机构设置、巡察队伍组建等方面制定明确具体的意见要求,从顶层设计上为深入推进我市巡察工作奠定基础、提供保障。 

  五是对标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巡视工作的标准、要求,深入组织开展市委专项巡察,紧盯建设工程项目多、资金使用量大、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部门、行业,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结合落实自治区脱贫富民战略部署,深入开展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查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三不”案件等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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