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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兴庆区纪委监委处理181人次

发布日期:2019-06-27 09:44

今年1月至今,兴庆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把好“三道防线”,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81人次,同比增长69.16%。

针对群众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具有苗头性、倾向性以及在执行政策中出现偏差的单位和党员干部,兴庆区纪委监委拉起“第一道防线”,开展警示提醒,通过适时约谈、诫勉谈话、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进行提醒告诫,引导党员干部时刻做到心中有尺、心中有戒,行有所虑、行有所止,形成预警防范机制,拉起防止犯错的“第一道防线”。1月至6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已处理109人次。   

针对在纪律审查中发现的已经造成错误事实、构成轻微违纪的人员,根据违纪事实和案件情节等采取组织处理与党纪政务轻处分,使立案审查对象认清问题危害,及时纠正错误,形成保护挽救机制,防止一般违纪发展成严重违纪,守住防止犯更大错误的“第二道防线”。1至6月份,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2人,其中轻处分31人,占处分总人数的60.78%,使第二种形态成为大多数。

在紧盯与群众息息相关的行业领域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始终保持铁腕执纪的同时,兴庆区纪委监委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筑牢防止犯严重错误的“第三道防线”。1月至今,兴庆区纪委监委运用第三、四种形态处理20人,其中向司法机关移送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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