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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代建局“四举措”学习贯彻市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

发布日期:2017-02-17 14:01

  市代建局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学习贯彻市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推进代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落实到每个人、每个岗位、每项工作、各个环节之中,逐级、逐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和党风廉政承诺书,逐个关键环节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从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各环节,同步监督、同步预防、同步教育,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程建设廉政风险和质量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和纪检、检察机关协调联系机制,设立纪委派驻纪检组办公室和检察机关派驻预防职务犯罪联络站,夯实廉政建设组织保障。深入排查本单位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聘请社会监督员参与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建设、工程款拨付、竣工决算等关键环节,加强社会监督。 

  三是强化内部管理。结合2016年以来涉及代建工程违纪违法案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铲除“污染源”。首先,加强招投标管理,对新确定的20家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公示,将招投标工作由原一个科室负责调整为总工办、工程技术科、合同预算科共同负责,并随机确定每次招投标活动的管理人员。其次,严抓设计变更经济签证,重新修订签证管理制度,所有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必须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审核确认,涉及数额较大的申请市发改、审批、财政、审计等部门共同现场审核确认。第三,严格工程款拨付,将工程款与工程进度及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直接挂钩,每月月底前由相关科室共同制定拨付计划,经相关责任人会签后,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支付。第四,补充完善推荐品牌目录,增加宁夏地方名特优产品品牌,任何人不得指定材料品牌、不得要求使用指定厂商的材料。第五,强化责任落实,安排每个副局长都负责一方面工作、主抓几个科室,每个中层干部都负责一方面业务、主管一定数量的工程项目建设任务,改变过去一个科室管工程、一个甲方代表挑大梁的单一工程建设管理机制。 

    四是强化履职尽责。结合贯彻落实市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在“严”上下功夫,在“实”上见成效。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加快办理2017年实施项目的土地、规划、立项、环评、能评、可研、初设、审批等前期各类手续,所有新建项目在2月底前完成设计招标,3月中旬完成可研及建设方案报批,3月底完成初步设计报批及施工图设计,4月底完成施工及监理招标,并同步完善共各类施工手续,开展施工前准备工作。全部续建项目在2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7月底前续建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年底前新建项目完成主体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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