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用好"活教材" 让警示教育直击心灵深处

发布日期:2018-10-23 08:55

  “XX监狱,那本不是他的去处”“黑与白,只是一线之差”“请您足下小心,走好人生每一步……”在全新改版后的福建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展厅,随处可见的警示标语令人警醒、发人深思。

  10月11日,在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学新的带领下,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省直单位领导干部等近百人,到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党员领导干部面对鲜红的党旗,重温入党誓词,并参观了基地展厅。“挺纪在前”“法网恢恢”“贪腐之鉴”等五个主题展厅,苏树林、徐钢等34名领导干部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例,以及现场播放的《谢晶思案警示录》教育片等,昔日“老熟人”一声声发自内心的忏悔,深深触动着党员干部们的心灵。

  今年以来,福建省结合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持用好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这个“活教材”,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纪说法,形成震慑,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国庆节前夕,省纪委监委梳理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印制了《福建省纪委监委查处严重违纪违法省管干部忏悔录汇编》《警示录——福建省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并在一定范围内发放,作为警示教育的鲜活教材,分层分类开展教育,为党员干部敲警钟、明底线。

  各地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汇编警示录、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永安市集中学习省纪委印发的《警示录》,边学习边对照,强调引为镜鉴。安溪县采取分级分批、巡回授课的方式,将警示教育开展到基层党员干部。南平市梳理精选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40余个,并汇编成册,面向基层党员干部发放。

  组织党员干部到职务犯罪庭审现场旁听,是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又一有效方式。通过旁听庭审,让党员干部亲身感受法庭的庄严,目睹昔日的领导、同事站在被告席上的忏悔,让旁听人员感受到极大触动。

  福建省纪委监委与省高院建立了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常态化机制,将警示课堂搬到庭审现场,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以达到“庭审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截至9月底,全省共组织旁听庭审284场次,1.7万余名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

  此外,各地还积极探索新形式,力求让警示教育更加深刻地触及党员干部灵魂深处。漳州市将警示教育课堂搬进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在向当事人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在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让处分决定从“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自省自纠,防微杜渐、立行立改。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运用身边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的同时,还注重以案促改工作,围绕典型案例暴露出的问题,督促发案单位、地区、行业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不断增强案件查处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福建省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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